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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聚华富

    深圳市聚华富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昌路3号10栋316
    • 简介:-
    • 法律诉讼 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鑫宇五金商行与谈忠柏,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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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9民初15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谈忠柏
    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鑫宇五金商行
    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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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1-04-14 2021-04-19
    2

    贡学文、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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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4094号之一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申请执行人-贡学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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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07-02 2021-01-07
    3

    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贡学文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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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32876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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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2 2020-07-10
    4

    贡学文与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欣横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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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4729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贡学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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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19-07-08 2019-08-3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9执4094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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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409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 贡学文 被告- 孟现肖 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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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9执4094号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孟现肖:申请执行人贡学文与你(单位)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终3287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9执40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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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5
    2

    (2019)粤0309民初4729号公告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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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4729号 劳动争议

    原告- 贡学文 被告- 深圳市欣横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孟现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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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4729号深圳市欣横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孟现肖:本院受理原告贡学文诉被告深圳市欣横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孟现肖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孟现肖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贡学文人民币76208.55元;二、被告深圳市鑫众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对被告孟现肖的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江淦达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9民初4729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三日本公告于2019年9月3日刊登于本院官方网站(网站: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郝天龙联系电话:0755-21051878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观东路383号龙华法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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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03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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