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振鹏温泉

    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应城市八汤线松林岗
    • 简介:-
    • 法律诉讼 20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东世纪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2

    尧厚胜、徐火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上诉人-尧厚胜 收起

    ... 展开
    - - -
    3

    深圳市泽建兴贸易有限公司与湖北振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振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深圳市泽建兴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4

    徐火田、尧厚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再审申请人-徐火田 收起

    ... 展开
    - - -
    5

    彭俊鹏与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收起

    ... 展开
    - 劳动争议

    当事人-彭俊鹏
    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6

    欧阳兵玉与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 收起

    ... 展开
    - 劳动争议

    当事人-欧阳兵玉
    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徐火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8

    袁东伟、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袁东伟 收起

    ... 展开
    - - -
    9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与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湖南中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湖北振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湖南中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鄂09民初39号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原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被告- 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 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 湖北振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刘振初 邱牡丹 刘振忠 杨秋玲 刘振武 陈惠莲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G23 2020-07-19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鄂0981执630号 应城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8-05 详情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粤06民初144号(公告判决) 收起

    ... 展开
    (2018)粤06民初1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起 当事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被告- 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 刘振武 湖北振鹏矿山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8)粤06民初144号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刘振武: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起诉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刘振武、湖北振鹏矿山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6民初1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清偿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及罚息、复利(利息:4030684.95元;罚息:以5000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31日起至该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1.895%计算;复利:以利息4030684.95元为基数,从2016年12月31日起至该利息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1.895%计收)。二、被告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于5000万元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三、被告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5000万元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于5000万元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五、被告刘振武于5000万元的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对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刘振武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六、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有权于5000万元的债权最高本金余额及相应利息、罚息、复利范围内,就本判决主文第一项确定的债务以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 收起

    ... 展开
    2019-03-06
    2

    (2018)粤06民初144号(开庭公告) 收起

    ... 展开
    (2018)粤06民初14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起 当事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 被告- 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 刘振武 湖北振鹏矿山公园管理有限公司 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18)粤06民初144号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刘振武: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起诉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振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振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振鹏集团有限公司、刘振武、湖北振鹏矿山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审理传票、民事裁定书。原告起诉请求:1、判决被告一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向原告归还本金5000万元及逾期罚息9648166.64元、期供欠息4030684.95元、复利1660663.07元,本息合计65339514.66元。(利息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8月6日。自2018年8月7日起,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年利率11.9%计算复利);2、判决被告二、三、四、五对第1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决原告对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振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东二中心村D区二巷13A号的房地产[粤房地权证号:佛字第0200378859号A;土地证号:佛府南国用(2013)第0100581号,他项权证号:粤房地他项权证佛字第0212041075号]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决原告对被告湖北振鹏矿山公园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应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王庙村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国用(2012)第122201042-122201043号,他项权证:应城他项(2015)第2015115号]享有优先受偿权;5、判决原告对被告湖北振鹏温泉酒店娱乐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位于应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红堂村和团山林场范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国用(2012)第122809034-122809037号,他项权证号:应城他项(2015)第2015116号]享有优先受偿权;6、判决本案诉讼费由各被告承担。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逾期不答辩,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本案由陈儒峰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贾小平、李炜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由黄燕芝担任 收起

    ... 展开
    2018-10-2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