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龙金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龙金芳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佛山市顺德区一灯五金电器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佛山市顺德区一灯五金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刘长青、刘步花等与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刘步花
...
展开
|
- | - | - |
7 |
中山市天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天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湖北云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湖北云梦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9 |
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10 |
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7)粤20民终513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地方法院公告 | 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法院 | - | 2017-11-24 |
2 | - | 申请公示催告 |
- 收起
...
展开
|
公示催告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 二版 | 2017-02-26 |
3 | - | 申请公示催告 |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公示催告 |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 | 2017-02-26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19)粤0606执10975号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8-0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9)粤2072民初7660号 收起
...
展开
|
(2019)粤2072民初766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格莱斯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2072民初7660号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格莱斯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故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2072民初7660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876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实欠货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从2019年6月12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016元,由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已由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另收退,被告在履行上述支付义务时一并迳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9-11-26 |
2 |
(2019)粤2072民初7660 收起
...
展开
|
(2019)粤2072民初766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2072民初7660号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诉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原告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88677元及利息(以88677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从起诉之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十日内,逾期将依法裁判。本院定于2019年9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黄圃人民法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七月九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7-09 |
3 |
(2019)粤2072民初4428号 收起
...
展开
|
(2019)粤2072民初442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天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2072民初4428号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天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19)粤2072民初442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向原告中山市天悦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119718.82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以119718.82元为基数,自2019年3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0%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94元,由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所负担的上述诉讼费用原告已向本院预交,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迳付原告,本院不另行收退)。(2019)粤2072民初4428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6-25 |
4 |
(2019)粤2072民初4427号 收起
...
展开
|
(2019)粤2072民初442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刘长青 刘步花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2072民初4427号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长青、刘步花与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19)粤2072民初44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原告刘长青、刘步花支付拖欠的货款91256元及相应的逾期付款利息(以91256元为基数,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50%计算)。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06元,由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负担(被告所负担的上述诉讼费用原告已向本院预交,被告在支付上述款项时一并迳付原告,本院不另行收退)。(2019)粤2072民初442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6-20 |
5 |
(2018)粤0606民初1891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606民初1891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龙金芳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龙金芳: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龙金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606民初18919号民事判决书。依照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龙金芳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连带向原告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支付货款65117元和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以实际所欠货款为基数,从2018年10月1日至债务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36.06元(原告已经预付),由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龙金芳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4-25 |
6 |
(2018)粤2072民初2475号民事起诉状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粤2072民初247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江强印刷厂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吴想春 龙金芳 吴妍凡 龙双平 收起
...
展开
|
(2018)粤2072民初2475号民事起诉状公告龙双平: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江强印刷厂诉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吴想春、龙金芳、吴妍凡、龙双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龙双平不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去向不明,故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67956.42元;2、被告从每期货款到期之日起分别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利息,直至被告清偿全部货款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2月8日为1069.08元);3、被告二、三、四、五对本案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在未履行出资的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定于2019年5月21日下午3点00分在黄圃人民法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三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3-06 |
7 |
(2018)粤0606民初18919号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606民初1891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龙金芳 收起
...
展开
|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顺德区致佃五金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龙金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给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龙金芳向原告支付货款65117元及利息325元(利息计算至2018年9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暂计算至起诉之日止,以后顺延);共计65442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负担。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19年3月15日10时30分在本院勒流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2-14 |
8 |
18民初8404号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粤2072民初840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8)粤2072民初8404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故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2072民初84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008元,保全费907元,合计1915元,由原告中山市格莱斯顿电子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1-27 |
9 |
(2018)粤2072民初6078号民事判决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粤2072民初607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8)粤2072民初6078号民事判决书公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现下落不明,无法联系,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2018)粤2072民初6078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28479.8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以实欠货款为基数,从2018年5月2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基准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768元,由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迳付给原告,本院不另收退)。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于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18-10-23 |
10 |
(2018)粤2072民初607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及传票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8)粤2072民初607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 被告- 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18)粤2072民初6078号民事起诉状公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余姚市嘉荣电子电器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中山市华仕顿电器有限公司不在登记所在地经营,去向不明,故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判令:1、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228479.8元及逾期利息2695.8元(从2018年2月12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4.35%计算,暂计至2018年5月21日,实际应计至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书面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判决。本院定于2018年10月9日下午3点00分在黄圃人民法庭审理此案。特此公告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收起
...
展开
|
2018-07-22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