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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水电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682
    • 法院公告 29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1

    法律诉讼68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苏州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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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3财保578号 -

    申请人-苏州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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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1-09-09 2021-09-18
    2

    唐西华、罗成志诉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恒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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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11执保85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罗成志
    唐西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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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21-07-16 2021-07-21
    3

    李泽斌与湖南汇洋国际劳务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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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11民初8690号 劳动争议

    原告-李泽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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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21-07-13 2021-07-16
    4

    原告唐西华、罗志成与被告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恒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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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11民初958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申请人-罗志成
    唐西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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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21-07-09 2021-08-02
    5

    任俊凌与岳阳市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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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602民初5735号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原告-任俊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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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 2021-07-08 2021-07-28
    6

    湖南联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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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103财保399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人-湖南联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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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2021-07-07 2021-07-19
    7

    袁树芳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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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3426民初848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袁树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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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东县人民法院 2021-06-30 2021-08-12
    8

    郭国芬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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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豫0191民初13282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原告-郭国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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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6-28 2021-07-19
    9

    李根明与徐尚青、安徽宇迅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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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皖1523民初3771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李根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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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人民法院 2021-06-24 2021-08-17
    10

    周吉财、李涛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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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湘05民终146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周吉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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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6-23 2021-06-30

    法院公告29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申请公示催告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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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催告 庄河市人民法院 - 2099-12-31
    2 (2019)湘民终163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无 被告- 李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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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G73 2020-09-30
    3 (2019)湘01民终12405号 -

    被上诉人- 湖南鑫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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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G49 2020-05-09
    4 (2019)湘民终1630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 无 被上诉人- 李英 第三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怀化市池黔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怀化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政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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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G15 2020-02-04
    5 (2019)粤0306民初846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 钟润兴 被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董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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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G80 2019-10-08
    6 (2019)湘0103民初50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浩通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湖南鑫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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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二、三版中缝 2019-08-07
    7 (2019)粤0306民初8468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 钟润兴 被告-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董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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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G53 2019-06-16
    8 (2019)湘0103民初507号 -

    被告- 湖南鑫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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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G74 2019-06-06
    9 - 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

    原告- 湖南省金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金光华海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湖南湘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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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G78 2019-03-03
    10 - -

    被告- 湖南鑫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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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G70G71中缝 2019-02-03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7民初16374号开庭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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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7民初16374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岳军 当事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川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川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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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7民初16374号戴光菊、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原告岳军与被告四川天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戴光菊、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7民初1637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51273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18944.94元(逾期付款利息以人民币2512731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8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被告全部付清之日止,暂记至2021年3月27日为18944.94元);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由审判员谢雅琴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答辩状、追加第三人申请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答辩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1日09时30分在龙岗第二十二审判庭(新)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法院联系人:巫杰电话:0755-28923531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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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6
    2

    (2019)川11民终430号民事判决书公告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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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11民终4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 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刘代康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刘志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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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审理的上诉人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代康、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刘志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川11民终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482元,由上诉人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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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20
    3

    (2019)川11民终430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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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11民终430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 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刘代康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刘志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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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审理的上诉人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刘代康、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刘志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川11民终430号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10日,答辩期为公告期届满后10日,本案定于2019年6月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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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7
    4

    刘代康诉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刘志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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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1132民初16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 刘代康 被告- 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刘志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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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原告刘代康诉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刘志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8)川1132民初163号民事判决书及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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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03
    5

    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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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当事人- 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景洪锡安钢材经营部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叶林森 江西轶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纪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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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云28民终597号纪东:我院受理的上诉人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景洪锡安钢材经营部、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叶林森、原审被告江西轶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云28民终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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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21
    6

    (2017)粤06民初95号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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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民初9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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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6民初95号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贺超群诉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及庭前证据交换通知书、传票。起诉状的内容如下:请求判令:1、确认贺超群(以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签订的《道路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底签订的《南海区红沙高新产业基地配套道路3、4、5号路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为无效合同;2、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向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贺超群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0827.55735万元及利息1920.656633万元(详见附表利息计算清单,起诉后的利息由法院依法裁判);3、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述欠付的工程款、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4、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述欠付的工程款、利息承担共同支付责任;5、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以本项目工程回购款为限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述欠付工程款、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6、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内容如下:判令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返还佛山一环高速K81-K86公里主路两侧建设配套工程(南海区红沙高新产业基地配套道路3、4、5号路工程BT项目)履约保证金50万元及利息。举证及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内容如下:本案须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当事人对所要提交的证据应按需要证明的内容分类、编页码、装订成册,并在首页附证据清单,于2017年11月27日10:00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调解室提供证据一式九份(按对方当事人人数+4),并携带证据原件,进行庭前证据交换。所有的证据材料一律使用A4纸。传票内容如下:开庭时间: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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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1
    7

    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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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当事人-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 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行 西双版纳吾乡暖泉客栈有限公司 西双版纳柏盛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景洪市嘎洒镇曼戈播石场 西双版纳海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勐腊金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双版纳杰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景洪市创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昆明蓝先玛商贸有限公司 西双版纳巨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景洪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分行 云南拓普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云南拓普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中心支公司 西双版纳嘉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西双版纳美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景洪典创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勐腊县永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西双版纳兴佰泰橡胶有限公司 勐海县黎明中学 江西轶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农垦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勐腊胜达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云南行无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云南蒙都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尖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蒙都矿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勐海分公司 西双版纳铭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众晨经贸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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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双版纳中院排期开庭表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1日09时00分于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岩学义,肖瑶;被上诉人: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勐海县人民政府其他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1日15时15分于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岩学义,肖瑶;被上诉人:勐海县黎明中学,勐海县教育局其他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1日16时30分于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岩学义,肖瑶;被上诉人:勐海县黎明中学,勐海县教育局其他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4日08时30分于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勐腊胜达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刘玲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4日08时30分于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卢梦情;被上诉人:徐金康离婚纠纷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4日15时10分于本院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岩坎拉,咪罕叫;被上诉人:勐腊县永亨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4日15时10分于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四川宏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景洪锡安钢材经营部,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叶林森;原审被告:江西轶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5日08时30分于本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李亚泉;被告:高金海;第三人:西双版纳海龙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5日08时30分于本院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江城盛源农资销售有限公司,李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5日09时00分于本院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兴正故意伤害罪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5日15时10分于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西双版纳嘉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范光丽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5日15时10分于本院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西双版纳杰烽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被上诉人:吴宏;原审被告:李剑辉,杨杰平,杨广平,何镇忠,李继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5日16时00分于本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谷兴仁走私、运输毒品罪一案。开庭公告:2017年09月05日16时10分于本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西双版纳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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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05
    8

    (2017)粤06民初95号公告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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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民初9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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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6民初95号之一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贺超群诉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及庭前证据交换通知书、传票。起诉状的内容如下:请求判令:1、确认贺超群(以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6日签订的《道路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和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底签订的《南海区红沙高新产业基地配套道路3、4、5号路工程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为无效合同;2、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向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贺超群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278.434151万元及利息990.1977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4.75%计算:3号路工程欠款利息405.6414万元,4、5号路工程欠款利息584.5563万元。起诉后的利息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判);3、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述欠付的工程款、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述欠付的工程款、利息承担共同支付责任,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以本项目工程回购款为限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述欠付工程款、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4、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的内容如下:一、你方应当在收到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贺超群等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一式六份。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诉讼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三、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诉讼的,应当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举证及证据交换通知书的内容如下:本案须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当事人对所要提交的证据应按需要证明的内容分类、编页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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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0
    9

    (2017)粤06民初95号公告之一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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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粤06民初95号之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广东顺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赣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耀龙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区道路建设管理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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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10
    10

    (2016)渝0118民初679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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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渝0118民初679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重庆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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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渝0118民初6796号重庆先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敦培与被告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现已审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渝0118民初67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刘敦培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310元,公告费650元,由原告刘敦培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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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2-2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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