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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道股份

    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7号301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39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3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关永常、广州市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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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民终6689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上诉人-关永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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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5-28 2021-08-18
    2

    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与罗伟亮、广州市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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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初1615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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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3 2020-12-31
    3

    关永常与广州市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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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10869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原告-关永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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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12-11 2021-06-30
    4

    黄少珍与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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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1090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黄少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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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11-04 2021-01-01
    5

    罗伟亮与广州市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华丰房产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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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执异50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罗伟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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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9-08 2020-12-15
    6

    张海静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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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866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张海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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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8-21
    7

    韩志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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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86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韩志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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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8-21
    8

    叶进宝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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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86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叶进宝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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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8-21
    9

    谢国坚与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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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03民初310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谢国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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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2019-06-24 2019-08-27
    10

    陈志华、李颖瑜物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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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民终18989号 物权纠纷

    上诉人-李颖瑜
    陈志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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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12-20 2018-12-28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8)粤01民终18989号 物权纠纷

    原告- 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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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9-28
    2 (2018)粤01执异187号 -

    被告- 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辉洋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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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达执行文书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8-19
    3 (2017)粤01民终1306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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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1-14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原告韩志梅、诉被告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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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韩志梅 被告- 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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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志梅、诉被告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民事判决书,864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协助原告韩志梅办理涂销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12房的抵押登记手续。二、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必要证明文件,协助原告韩志梅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12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866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协助原告张海静办理涂销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04房的抵押登记手续。二、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必要证明文件,协助原告张海静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04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867号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协助原告叶进宝办理涂销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406房的抵押登记手续。二、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必要证明文件,协助原告叶进宝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406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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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07
    2

    (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原告韩志梅、张海静、叶进宝与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三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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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叶进宝 韩志梅 张海静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 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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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志梅、张海静、叶进宝与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三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民事判决书。864号案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协助原告韩志梅办理涂销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12房的抵押登记手续。二、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必要证明文件,协助原告韩志梅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12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866号案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协助原告张海静办理涂销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04房的抵押登记手续。二、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必要证明文件,协助原告张海静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04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867号案民事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协助原告叶进宝办理涂销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406房的抵押登记手续。二、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提供必要证明文件,协助原告叶进宝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406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本案受理费50元,由被告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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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9
    3

    (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原告韩志梅、张海静、叶进宝与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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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叶进宝 韩志梅 张海静 被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 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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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志梅、张海静、叶进宝与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法律文书。864号案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12房的涂销抵押手续;2、判令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原告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12房的过户手续和房地产权证;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866号案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04房的涂销抵押手续;2、判令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原告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504房的过户手续和房地产权证;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867号案原告起诉请求为:1、判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406房的涂销抵押手续;2、判令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原告办理广州市黄沙大道粤南大街15号1406房的过户手续和房地产权证;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〇年一月二十二日联系人:谭碧婷、江一品联系电话:83005897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73号速裁530434722020-01-2212:59:28:645(2020)粤0103民初864、866、867号原告韩志梅、张海静、叶进宝与被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广州市金道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原告,广州市,判令1153320 收起

    ... 展开
    20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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