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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星汉智能

    星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业
    • 地址:珠海市保税区5号地恒利工业园6#厂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余明先与郑康龙、汕头市达濠建筑总公司、星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1)粤0402民初529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原告-余明先 收起

    ... 展开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2021-05-17 2021-06-0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星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联合电服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执135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星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联合电服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2021)粤01执1353号广东联合电服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星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执13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内容为:申请执行人星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2020)穗仲案字第8255号仲裁裁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司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司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向申请执行人星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23831.50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757.00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0200727036154报告财产令内容为: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你司一案,你司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自本令送达之日起,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过程中,如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向本院补充报告。逾期不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将依法对你司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收起

    ... 展开
    2021-09-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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