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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能宝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环府路66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59
    • 法院公告 3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59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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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3342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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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 2021-01-22 2021-06-15
    2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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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91执4857号之一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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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20-12-16 2021-01-04
    3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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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91执4854号之一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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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20-12-16 2020-12-19
    4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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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执723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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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2 2020-11-27
    5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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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执729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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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2 2020-11-27
    6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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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执720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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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2 2020-11-27
    7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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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执728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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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2 2020-11-27
    8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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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执718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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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2 2020-11-27
    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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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执722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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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2 2020-11-27
    10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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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5执724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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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2 2020-11-27

    法院公告3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京0105民初357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鸿亚博伦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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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G05 2018-08-07
    2 (2017)京0105民初357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鸿亚博伦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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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G50 2017-09-24
    3 -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联英(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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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义乌市人民法院 G06 2016-11-17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京0105执6373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2-20 详情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92民初33424号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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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3342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 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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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33424号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92民初33424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在其微信公众号“绿能宝”(微信号:yglvnengbao)删除文章《姑娘与姑娘的区别为什么这么大?》;二、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含合理费用)1200元;三、驳回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已向本院预交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其迳付,本院不另行收取和清退。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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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8
    2

    (2020)粤0192民初33424号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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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2民初33424号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原告- 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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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互联网法院公告(2020)粤0192民初33424号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骑士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现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立即删除在微信公众号“绿能宝(微信号:yglvnengbao)”上的涉案作品《姑娘与姑娘的区别为什么这么大?》;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你方自行放弃诉讼权利。本案定于2020年12月10日9时00分在第8号法庭(网络)公开开庭审理,请及时联系本院获取案件关联码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联系人:李法官联系电话:020-36690805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48号环球贸易中心52楼本院诉讼平台网址:ols.gzinternetcourt.gov.cn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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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2
    3

    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与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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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705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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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7055号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与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归还原告2017年1月17日借款借据对应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并偿付暂计至2017年7月20日的利息193443.47元(包括期内利息185358.34元、逾期复利1016.38元、逾期罚息7068.75元),此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复利;归还2017年1月19日借款借据对应的借款本金700万元,并偿付暂计至2017年7月20日的利息134852.07元(包括期内利息130848.1元、逾期复利705.22元、逾期罚息3298.75元),此后按合同约定计算利息、罚息、复利;归还2017年1月20日借款借据对应的借款本金815261.57元,并偿付暂计至2017年7月20日的逾期罚息9604.8元,此后按合同约定计算罚息。(上述共计18153161.91元)2、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偿付原告实现债权所花费的律师费349431.62元;3、被告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对被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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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1
    4

    原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市特茵不织布有限责任公司、赵明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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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5841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市特茵不织布有限责任公司 赵明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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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公告苏州市特茵不织布有限责任公司、赵明华: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5841号原告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市特茵不织布有限责任公司、赵明华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苏州市特茵不织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已到期租金2000万元及相应利息200万元及租赁手续费50万元,合计2250万元;2、判决被告苏州市特茵不织布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违约金469.125万元;3、判决被告赵明华对被告苏州市特茵不织布有限责任公司的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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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07
    5

    原告张晓倩与被告佛山市科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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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4002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张晓倩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佛山市科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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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科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4002号原告张晓倩与被告佛山市科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佛山市科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融资租赁合同,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投资款20000元、租金730元,合计20730元;二、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四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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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6
    6

    原告张晓倩与被告美能电力(寿光)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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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4001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张晓倩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美能电力(寿光)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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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能电力(寿光)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4001号原告张晓倩与被告美能电力(寿光)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美能电力(寿光)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融资租赁合同,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投资款16000元、租金1328元,合计17328元;二、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四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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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6
    7

    原告张晓倩与被告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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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4000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张晓倩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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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4000号原告张晓倩与被告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阿拉善盟智伟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融资租赁合同,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投资款60000元、租金4365元,合计64365元;二、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四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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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6
    8

    原告张晓倩与被告寻乌诺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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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苏0591民初3999号 委托合同纠纷

    原告- 张晓倩 被告- 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寻乌诺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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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乌诺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17)苏0591民初3999号原告张晓倩与被告寻乌诺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美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美太投资(苏州)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寻乌诺通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苏绿能宝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间的委托融资租赁合同,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投资款50000元、租金1825元,合计51825元;二、判令其他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判令四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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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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