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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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桂林昊萱投资有限公司与雷晓曦、广西华富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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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桂林昊萱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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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2 |
桂林昊萱投资有限公司与秦田X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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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桂林昊萱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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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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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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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302民初118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桂林昊萱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华富置业有限公司 雷晓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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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桂林昊萱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雷晓曦、广西华富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桂0302民初1184号],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桂0302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缺席判决如下:被告雷晓曦、广西华富置业有限公司共同偿还原告桂林昊萱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借款本金700万元为基数,利率按照年利率13%计,从2013年11月14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9974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雷晓曦、广西华富置业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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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3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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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302民初118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 桂林昊萱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广西华富置业有限公司 雷晓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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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桂林昊萱投资有限公司与被告雷晓曦、广西华富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0)桂0302民初1184号],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法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如下:1、请求依法判令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700万元及利息5991041元(该利息以借款本金7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3%,自2013年11月14日暂计自2020年6月13日,实际按该计算方式支付至两被告偿清借款止);二、请求依法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满后之次日上午10时(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七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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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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