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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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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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川09民终384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上诉人-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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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03 | 2020-12-28 |
2 |
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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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903民初5440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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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2-25 | 2020-12-28 |
3 |
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中艺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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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903执2045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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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 2019-12-20 | 2020-03-24 |
4 |
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与遂宁市中艺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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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903民初2079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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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8-13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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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安桂与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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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903民初5388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刘安桂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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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 2019-04-24 | 2019-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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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兴业资产经营公司、王丽艳、四川颐康实业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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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9民终944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王丽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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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0-31 | 2018-12-17 |
7 |
梁蓉、戴江宁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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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高法民申4404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再审申请人-梁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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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 2018-09-21 | 2018-12-19 |
8 |
遂宁市兴业资产经营公司、王丽艳、四川颐康实业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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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903民初740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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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7-30 | 2018-12-17 |
9 |
梁蓉、戴江宁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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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民终63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梁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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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8-03-28 | 2018-12-29 |
10 |
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王丽艳、四川颐康实业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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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9民终561号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卢茂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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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8-18 | 2018-11-23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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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原告- 梁蓉 被告- 戴江宁 遂宁市普宁化纤科技有限公司 遂宁市欣鑫纺织有限公司 川省永业化工有限公司 川宝盛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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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G92 | 2018-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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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 梁蓉 被告- 戴江宁 遂宁市财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遂宁市普宁化纤科技有限公司 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遂宁市欣鑫纺织有限公司 川天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川省永业化工有限公司 川回春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川宝盛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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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G44 | 2017-02-2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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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原告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薛才源、吴志容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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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903民初5440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 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 薛才源 吴志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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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薛才源、吴志容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1.请求判令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薛才源折价赔偿原告所损坏隐匿原告物品(具体金额综合评估报告确定);2.请求判令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薛才源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40212元;3.请求判令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薛才源共同承担评估费用36500元;4.请求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薛才源共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变更被告名称申请书请求事项:1.请求将被告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变更为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请求将被告遂宁市金城汤池商贸有限公司变更为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追加被告申请书请求事项:1.请求追加被申请人吴志容(身份证号码:510902195702088882);2.请求判令被申请人吴志容承担如下责任(同起诉状诉讼请求):(1)判令折价赔偿所损坏隐匿原告物品(具体金额综合评估报告确定),金额4047965元;(2)判令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40212元;(3)判令承担评估费用36500元;(4)判令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被告名称申请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诉讼参加人变动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1月28日9时30分在本院创新工业园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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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30 |
2 |
原告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薛才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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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903民初5440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 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 薛才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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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薛才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四被告折价赔偿所损坏隐匿原告物品〈具体金额综合评估报告确定〉;2.四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40212元;3.请求判令四被告共同承担评估费用36500元;4.请求四被告共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和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创新工业园区法庭领取相关诉讼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8月12日9时在本院创新工业园区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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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
3 |
原告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薛才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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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903民初5440号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原告- 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 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 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 薛才源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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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创力远节能厨房设备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遂宁兴业资产经营公司、遂宁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遂宁市金成汤池商贸有限公司、薛才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令四被告折价赔偿所损坏隐匿原告物品(具体金额综合评估报告确定);2.四被告承担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40212元;3.四被告共同承担评估费用36500元;4.四被告共同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的起诉书副本和本院的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务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创新工业园区法庭领取相关诉讼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4月29日下午14时在本院创新工业园区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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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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