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东莞市海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粤1972执310号之一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海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1-06-28 | 2021-08-15 |
2 |
狄冬霞、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执4537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狄冬霞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1-04-19 | 2021-07-30 |
3 |
原告东莞市宇旭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北斯凯威通讯有限公司、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鄂0802民初62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东莞市宇旭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2020-12-29 | 2021-01-04 |
4 |
东莞市钜燊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1972执9070号之一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钜燊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20-11-13 | 2020-11-19 |
5 |
深圳市乐百特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终1303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深圳市乐百特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8 | 2020-12-31 |
6 |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狄冬霞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民终31890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上诉人-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0-22 | 2021-01-01 |
7 |
狄冬霞、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因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10执保679号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狄冬霞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2020-10-19 | 2021-01-07 |
8 |
庄卫星、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民终13541号 | 合同纠纷 |
上诉人-庄卫星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21 | 2020-12-31 |
9 |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强奋橡塑模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3民终48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8-05 | 2020-10-10 |
10 |
东莞市宇旭电子有限公司、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305执503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宇旭电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7-27 | 2020-08-11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9)粤0305民初294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宇旭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湖北斯凯威通讯有限公司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G15 | 2019-12-03 |
2 | -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大朗永有五金制品厂 深圳市深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被告-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G21 | 2019-10-24 |
3 | (2019)粤0305民初294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宇旭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湖北斯凯威通讯有限公司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G73 | 2019-07-11 |
4 | - | 加工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大朗永有五金制品厂 深圳市深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G43 | 2019-06-30 |
5 | (2019)粤0307民初123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乐百特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深圳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东莞市旺鑫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G22G23中缝 | 2019-05-12 |
6 | (2017)粤0305民初163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臻鼎盛通讯有限公司 被告-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胡皓 韩竹东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G04 | 2019-01-06 |
7 | (2017)粤0305民初163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臻鼎盛通讯有限公司 被告-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胡皓 韩竹东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G1G4中缝 | 2018-12-16 |
8 | -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臻鼎盛通讯有限公司 被告-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胡皓 韩竹东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G33 | 2018-05-15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21)粤0307执4088号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1-02-24 | 详情 |
2 | (2021)粤1972执310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全部未履行 | 2021-01-04 | 详情 |
3 | (2020)粤0310执4537号 |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0-12-04 | 详情 |
4 | (2020)粤1972执9070号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0-07-16 | 详情 |
5 | (2019)京0105执38326号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9-09-17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1)粤0305民初3326号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民初332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日瀚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3326号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原告东莞市日瀚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民初33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东莞市日瀚电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26989.4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标准上浮50%自2018年12月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后续利息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款项之日止。二、被告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对被告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东莞市日瀚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联系人:段助理联系电话:0755-86608832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商事速裁中心(粤海法庭)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
展开
|
2021-07-05 |
2 |
(2021)粤0305执4924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4924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东莞市大朗永有五金制品厂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924号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东莞市大朗永有五金制品厂与被执行人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924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6-30 |
3 |
(2021)粤0305执4923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4923号 | 加工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923号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深圳市深茂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923号限制消费令。该限制消费令的主要内容为:责令你方自收到本令之日起不得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行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6-30 |
4 |
(2021)粤0391执异109号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91执异109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当事人-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异109号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申请人谢宇鹏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王栋梁、胡皓、韩竹东为(2021)粤0391执64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异1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被申请人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院(2021)粤0391执649号案件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申请人谢宇鹏的其他追加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27 |
5 |
(2021)粤0391执异110号执行裁定书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91执异110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当事人-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异110号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张文铎:申请人庄卫星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王栋梁、胡皓、张文铎、韩竹东为(2021)粤0391执59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异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被申请人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院(2021)粤0391执590号案件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申请人庄卫星的其他追加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27 |
6 |
(2021)粤0391执异110号送达执行裁定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91执异110号 | - |
当事人-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异110号张文铎、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申请人庄卫星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王栋梁、胡皓、张文铎、韩竹东为(2021)粤0391执59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异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被申请人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院(2021)粤0391执590号案件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申请人庄卫星的其他追加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5-13 |
7 |
(2021)粤0391执异109号执行裁定书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91执异109号 | - |
当事人-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异109号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申请人谢宇鹏申请追加被申请人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王栋梁、胡皓、韩竹东为(2021)粤0391执649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异1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被申请人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本院(2021)粤0391执649号案件被执行人,对被执行人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驳回申请人谢宇鹏的其他追加请求。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当事人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联系人:黄助理联系电话:0755-86705773 收起
...
展开
|
2021-05-07 |
8 |
(2021)粤0305民初3326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民初3326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东莞市日瀚电子有限公司 被告-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3326号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原告东莞市日瀚电子有限公司与被告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5民初3326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货款126989.44元及利息76193.66元(以126989.44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日起按月利率3%计至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付清为止,现暂计至2020年7月31日;126989.44*3%*20个月=76193.66元)。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以上暂合计:203183.1元。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1年6月30日16:35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开庭地点在粤海人民法庭第六审判庭。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联系人:张助理联系电话:0755-86609543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商事速裁中心(粤海法庭) 收起
...
展开
|
2021-04-13 |
9 |
(2021)粤0305执4923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4923号 | - |
当事人-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923号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诉讼费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4456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9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29 |
10 |
(2021)粤0305执4924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21)粤0305执4924号 | - |
当事人- 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执4924号斯凯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斯凯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诉讼费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4455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3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05执492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
2021-03-29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