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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海新富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简介:-
    • 法律诉讼 7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4

    法律诉讼7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润麒冠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城投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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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5320号之一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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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1-03-09 2021-07-05
    2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余海明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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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336号 合伙协议纠纷

    上诉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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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08 2021-01-05
    3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黄新民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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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20596号 合伙协议纠纷

    上诉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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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0-12-29
    4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石少红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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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20597号 合伙协议纠纷

    上诉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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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1-16 2020-12-29
    5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肖晶、张嘉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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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22153号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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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10-29 2020-12-29
    6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肖晶、张嘉轩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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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5027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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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9-09 2020-12-28
    7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肖晶、张嘉轩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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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65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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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7-20 2021-01-11
    8

    余建军与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新富创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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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民初14367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原告-余建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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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7-09 2020-09-16
    9

    余建军等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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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京行终3502号 其他行政行为

    上诉人-余建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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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0-06-19 2020-06-28
    10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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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4执32809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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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6-01 2020-12-2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04执异776号之一公告(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邱宇、邱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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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执异776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邱炜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邱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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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执异776号之一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邱宇、邱炜: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邱宇、邱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王钢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因你(司)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2021)粤0304执异77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变更王钢为(2021)粤0304执恢673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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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0
    2

    (2021)粤0304民初29616号开庭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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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民初29616号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润麒冠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云南城投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润麒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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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4民初29616号重庆润麒冠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重庆润麒实业有限公司、江进、江飞: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润麒冠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城投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润麒实业有限公司、江进、江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证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重庆润麒冠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原告偿还欠付的本金5382389.92元,利息506416.53元(利息暂计至2021年5月10日,此后以欠付本金为基数,以一年期LPR的四倍为年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2、判令被告重庆润麒冠劲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担本案一审律师费100000元;3、判令被告云南城投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重庆润麒实业有限公司、被告江进、被告江飞对上述债务共同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原告对被告云南城投晟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的云(2016)官渡区不动产权第0000093及云(2016)官渡区不动产权第000009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享有优先受偿权;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由各被告共同承担。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1年9月29日16时0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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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6
    3

    (2021)粤0304执异776号公告(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邱宇、邱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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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执异77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邱炜 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 邱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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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04执异776号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邱宇、邱炜: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邱宇、邱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王钢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因你(司)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司)公告送达申请书、举证通知书(3天)各一份,证据一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三日。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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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6
    4

    (2020)粤03民终12891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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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289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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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终12891号张大成:本院受理你与上诉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哈尔滨工业大学高新技术开发总公司、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民终12891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98632元,由上诉人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特此公告。二O二一年五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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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08
    5

    (2021)粤0391执152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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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执1527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 蔡东成 当事人-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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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执1527号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蔡东成与你(单位)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前海合作区法院(2020)粤03民终6689号、(2018)粤0391民初537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26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1)粤0391执152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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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7
    6

    (2021)粤03执91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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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911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 黄慧娴 被告-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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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911号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黄慧娴与你(单位)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裁4456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91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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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9
    7

    (2021)粤03执913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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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执913号 合伙协议纠纷

    原告- 谭煜昌 被告-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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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913号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谭煜昌与你(单位)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深圳国际仲裁院(2020)深国仲裁4458号仲裁裁决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91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能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送达后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补充报告。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自发出执行通知书之日起,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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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9
    8

    (2020)粤0304民初14659号之二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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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659号 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肖晶 张嘉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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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14659号之二肖晶、张嘉轩: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肖晶、张嘉轩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正本,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并按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并粘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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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9
    9

    (2020)粤0304民初14659号之二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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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659号之二 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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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14659号之二肖晶、张嘉轩: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肖晶、张嘉轩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正本,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并按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并粘贴于本院公告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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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7-29
    10

    (2020)粤03民初1281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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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初128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李孟琴 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被告- 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张景新 广东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五洲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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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民初1281号张景新:本院受理的原告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李孟琴与被告深圳市五洲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张景新、广东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五洲龙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第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民初12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准许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李孟琴撤诉。案件受理费776442.46元,减半收取计388221.23元,由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李孟琴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〇二〇年六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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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01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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