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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一贸易

    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美亚大厦220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5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9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1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杭州华东家禽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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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民终600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杭州华东家禽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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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7-17 2020-08-25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与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华东家禽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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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10民初175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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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06-05 2020-06-19
    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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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10执3905号之二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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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05-28 2020-06-01
    4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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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10执3757号之四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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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5-07
    5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刘咸香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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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0执异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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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5-07
    6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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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10执3758号之三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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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12-31 2020-01-08
    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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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10执3760号之三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12-26 2019-12-28
    8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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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110执3759号之六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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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12-26 2019-12-28
    9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美达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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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10执50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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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9-12-24 2020-01-02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与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济宁厚泽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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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4民初580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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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2019-11-28 2019-12-2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9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浙0110执9180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1-24 详情
    2 (2020)浙0104执4538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9-10 详情
    3 (2019)浙0110执5064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6-17 详情
    4 (2019)浙0110执3905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5-07 详情
    5 (2018)浙0110执3757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16 详情
    6 (2018)浙0110执3760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16 详情
    7 (2018)浙0110执3759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16 详情
    8 (2018)浙0110执3758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5-16 详情
    9 (2017)浙0110执5100号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6-27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浙0110民初96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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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0民初965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王晓玲 劳轶众 被告- 刘咸香 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 赵方爱 浙江润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刘芳 张厚涛 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 济宁厚泽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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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9653号张厚涛、赵方爱、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润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的原告劳轶众、王晓玲诉被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刘咸香、张厚涛、刘芳、赵方爱、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济宁厚泽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润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原告劳轶众、王晓玲因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110民初9653号民事判决,上诉要求判令:一、撤销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浙0110民初9653号民事判决书,改判支持上诉人的所有诉讼请求;二、本案诉讼费用均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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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1
    2

    (2020)浙0110民初96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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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0民初965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王晓玲 劳轶众 被告- 刘咸香 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 赵方爱 浙江润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刘芳 张厚涛 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王兵 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 济宁厚泽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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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9653号张厚涛、赵方爱、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润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的原告劳轶众、王晓玲诉被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刘咸香、张厚涛、刘芳、王兵、赵方爱、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济宁厚泽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润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110民初965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驳回原告劳轶众、王晓玲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28880元,由原告劳轶众、王晓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至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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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07
    3

    (2020)浙0110民初965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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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110民初9653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劳轶众 王晓玲 被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 刘咸香 张厚涛 刘芳 王兵 赵方爱 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 济宁厚泽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润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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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9653号张厚涛、赵方爱、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润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的原告劳轶众、王晓玲诉被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杭州千一贸易有限公司、刘咸香、张厚涛、刘芳、王兵、赵方爱、杭州余杭跃进贸易有限公司、济宁厚泽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润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崇贤热电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采用其它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诉讼材料,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等材料。原告劳轶众、王晓玲起诉要求判令:一、判令两原告对被告刘咸香名下位于浙江省德清县武康街道河滨街31、32号房屋享有从2010年12月30日至2027年12月30日止的租赁权;二、判令在上述租赁期间内不得行使要求两原告腾空、迁出该房屋等的执行行为;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12月17日9点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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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25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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