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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锐扬创科

    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石围社区南环大道50号E栋201-2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环宇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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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3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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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6-15 2020-12-24
    2

    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环宇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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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122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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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10-25 2020-01-2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11民初17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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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11民初17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成都广达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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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11民初178号成都广达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广达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11民初1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成都广达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锐扬创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23419.33元及利息(利息以323419.33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3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3792元、保全费2610元,由被告承担。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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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30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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