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蒋冬、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蒋冬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周希俭、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周希俭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蒋冬、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蒋冬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周希俭、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周希俭 收起
...
展开
|
- | - | - |
5 |
潘求辉、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执行异议之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执行异议之诉 |
原告-潘求辉 收起
...
展开
|
- | - | - |
6 |
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匹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7 |
广州启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匹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联营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8 |
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联营合同纠纷 |
原告-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上诉人蒋冬与被上诉人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公司),原审第三人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蜜鸟公司)、广州启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敏公司)、广州匹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众公司)、潘求辉、周希俭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2)粤01民终5865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 蒋冬 被上诉人- 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启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匹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2)粤01民终5865号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启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匹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潘求辉:上诉人蒋冬与被上诉人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公司),原审第三人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蜜鸟公司)、广州启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敏公司)、广州匹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众公司)、潘求辉、周希俭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58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民初37120号民事判决;二、不得追加周希俭为(2018)粤0106执17509号的被执行人。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6-01 |
2 |
上诉人蒋冬与被上诉人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公司),原审第三人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蜜鸟公司)、广州启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敏公司)、广州匹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众公司)、潘求辉、周希俭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2)粤01民终5864号 | 执行异议之诉 |
上诉人- 蒋冬 被上诉人- 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启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匹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2022)粤01民终5864号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启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匹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潘求辉:上诉人蒋冬与被上诉人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公司),原审第三人广东寻蜜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寻蜜鸟公司)、广州启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敏公司)、广州匹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匹众公司)、潘求辉、周希俭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粤01民终58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0)粤0106民初37119号民事判决;二、不得追加蒋冬为(2018)粤0106执17509号案的被执行人。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北京天力经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六月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2-06-01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