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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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云南觉灵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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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最高法知民终1247号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上诉人-云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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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2020-10-28 | 2020-12-03 |
2 |
澜沧腊龙茶业有限公司与云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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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2民初4649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澜沧腊龙茶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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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9-25 | 2021-01-2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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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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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2民初4649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澜沧腊龙茶业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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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澜沧腊龙茶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2民初464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澜沧腊龙茶业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互联网应用协议》;二、被告云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澜沧腊龙茶业有限公司服务费70000元,并支付该款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欠款实际退还之日止按年利率4.35%计算的资金占用费。本案诉讼费785元,由被告云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西山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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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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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云0112民初4649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澜沧腊龙茶业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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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原告澜沧腊龙茶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东晟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16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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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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