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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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州齐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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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02执5822号 | 承揽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温州齐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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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1-18 | 2021-01-08 |
2 |
温州齐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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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02民初366号 | 定作合同纠纷 |
原告-温州齐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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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20-07-28 | 2020-10-1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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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判决公告——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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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2民初366号 | 定作合同纠纷 |
原告- 温州齐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被告- 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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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0302民初366号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齐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与被告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浙0302民初36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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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
2 |
送达开庭材料——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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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302民初366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温州齐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当事人- 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定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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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302民初366号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齐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诉温州万辉置业有限公司定做合同纠纷一案,你作为本案被告。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法律文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二号楼大厅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30日。本院定于2020年4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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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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