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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叶珠宝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莞太路厚街段195号707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5
    • 法院公告 4
    • 失信被执行人 12
    • 送达公告 22

    法律诉讼135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陈谋华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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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972执3861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人-陈谋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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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04-27 2021-06-16
    2

    朱要文、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等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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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1972执异36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朱要文
    深圳市博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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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1-01-13 2021-02-03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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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9执5739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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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0-12-25 2021-01-11
    4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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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鲁10民初109号之一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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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1-02-03
    5

    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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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鲁10民初10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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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15 2021-02-03
    6

    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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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皖01执976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中安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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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11 2020-12-31
    7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李媚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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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14877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李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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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14
    8

    叶素珍、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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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14823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叶素珍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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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0-12-30
    9

    聂延冉、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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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14824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聂延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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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0-12-30
    10

    夏伟、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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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1972执14861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申请执行人-夏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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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2020-11-30 2020-12-30

    法院公告4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豫01民初1392号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原告-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朱要文 深圳市前海维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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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G78 2019-11-24
    2 (2016)粤1972民初22号之十一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新亚一珠宝有限公司 谭雄雄 宗林 梅娜 丁银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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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8-03-21
    3 (2016)粤1972民初2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新亚一珠宝有限公司 宗林 梅娜 谭雄雄 丁银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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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判决书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8-02-14
    4 (2016)粤1972民初22号之九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江西新亚一珠宝有限公司 谭雄雄 宗林 梅娜 丁银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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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据副本、开庭传票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2017-11-15

    失信被执行人1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1)粤0106执307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1-01-05 详情
    2 (2020)粤1972执14039号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10-26 详情
    3 (2020)粤0309执5739号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7-22 详情
    4 (2020)渝0112执3815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全部未履行 2020-04-17 详情
    5 (2020)粤1972执3507号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4-14 详情
    6 (2020)粤1972执3499号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4-14 详情
    7 (2020)粤1972执1775号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1-14 详情
    8 (2020)粤1972执1742号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1-14 详情
    9 (2019)粤1972执13019号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1-04 详情
    10 (2019)粤1972执12256号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0-16 详情

    送达公告2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06执307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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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06执307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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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6执307号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  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决定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540779162021-10-1216:41:25:0联系人:林秀眉、陈敏豪(2021)粤0106执307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深圳市金叶珠宝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联系人:林秀眉、陈敏豪电话:020-8300678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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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2
    2

    (2020)粤0304民初51665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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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1665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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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1665号之一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与被告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516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偿还贷款本金26498842.96元、利息1605990.98元、罚息47103.86元及复利47500.9元(罚息、复利均暂计至2020年8月31日,此后的罚息以尚欠本金26498842.96元为基数,复利以利息1605990.98元为基数,均按合同约定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但不得对罚息计收复利);二、被告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对判项一确定的被告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向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实际清偿后,有权就实际清偿数额向被告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1278.5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各被告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应在收到预交上诉费通知次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发布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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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22
    3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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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执21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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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执2172号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本院立案执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你们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你们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你们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执2172号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书内容为:本院作出的(2019)粤01民初637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114,999,311.17元及执行费182,399元。由于各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于2020年5月7日立案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义务并申报财产,被执行人均向本院报告财产情况。本院向本辖区内的国土房管部门查询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登记情况,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证券、工商、车辆等信息以及委托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人民法院、深圳市前海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除在诉讼过程中,本院作出(2019)粤01执保3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丰汇租赁有限公司90%股权(出资额360,000万元)、持有金洲(厦门)黄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80%的股权(出资额160,000万元)、持有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出资额50,000万元);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朱要文持有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59.84%的股权(出资额3,590.4万元)外,均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2019)粤1972执8031号执行案正在处置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本院已发函参与分配,并将上述执行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2020年9月8日,本院对被执行人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汉生、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朱要文采取了限制消费措施。2020年9月9日,本院再次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仍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0年9月9日,本院通知申请执行人到庭做约谈笔录,但申请执行人因故未能到庭,本院通过发送短信的方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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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0
    4

    (2020)粤0304民初51665号开庭公告-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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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5166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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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1665号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本院受理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与被告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原告提交的证据各一份。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息共计28151398.3元,其中本金2650万元、利息及欠息复利1651398.3元,上述本息暂计至2020年8月24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计收;2.请求判决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交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请于开庭时间前15分钟在我院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并获取具体开庭法庭地点。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十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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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14
    5

    本院立案执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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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执21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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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执2172号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本院立案执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你们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你们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你们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执21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内容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民初63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你们单位)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责令你(你们单位)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款项114999311.17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82399元(暂计)。若通过本院账户付款,需在汇款单上注明案件当事人名称、案号、执行人员姓名。本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0200727030047风险提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报告财产令内容为:本院受理的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你们单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你(你们单位)如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自本令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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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7
    6

    公告送达(2019)粤0309民初4281号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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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428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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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4281号朱要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诉被告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朱要文、金洲慈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9民初42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偿还借款本金288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9年3月21日,利息148680.73元,罚息386802元、复利2365.46元,之后的利息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13991050元及逾期利息(利息以13991050元为本金,自2019年3月19日以日万分之五为利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三、被告朱要文、金洲慈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应对被告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一日本公告于2020年3月1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朱晔辉联系电话:0755-21050179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九楼民事审判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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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29
    7

    (2019)粤1972民初2048号之三公告送达补正裁定书(朱要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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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2048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被告-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朱要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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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2048号之三朱要文(公民身份号码为42010619641021XXXX):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诉被告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1972民初204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一、(2019)粤1972民初2048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第11页最后一行中的“……2018年8月23日收盘价为264.6元……”补正为“……2018年8月23日收盘价为264.26元……”。二、民事判决书中的第15页第12行中的“……租赁费的计费定盘价为254.26元/克……”补正为“……租赁费的计费定盘价为264.26元/克……”。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二〇年二月十九日上一篇(2019)粤1972民初12157号之一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四会市柏瀛衣架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罗丽洪、罗丽霞)下一篇(2019)粤1972民初2046号之三公告送达补正裁定书(朱要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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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9
    8

    (2019)粤1972民初2046号之三公告送达补正裁定书(朱要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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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2046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被告-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朱要文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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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1972民初2046号之三朱要文(公民身份号码为42010619641021XXXX):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诉被告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易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1972民初204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主文如下:(2019)粤1972民初2046号民事判决书中的第15页第12行中的“……租赁费的计费定盘价为247.09元/克……”补正为“……租赁费的计费定盘价为274.09元/克……”。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二○二○年二月十九日上一篇(2019)粤1972民初2048号之三公告送达补正裁定书(朱要文)下一篇(2019)粤1972民初17373号之一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东莞市康笛鞋业有限公司、刘彦、黄辉、农骞荣)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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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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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刘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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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初63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朱要文 刘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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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初637号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刘芳:本院受理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刘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1民初6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欠款本金97747249.92元以及罚息(罚息计至2019年10月16日为7575411.10元,自2019年10月17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照日利率万分之五标准继续计算);二、被告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被告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在最高债权本金1亿元及其利息(包括罚息)限度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责后有权向被告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2002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537002元,由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35元,被告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朱要文共同负担53576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诉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特此公告二O二O年一月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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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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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428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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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9民初4281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 被告- 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朱要文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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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9民初4281号朱要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与被告一深圳前海金叶珠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朱要文、被告三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四东莞市金叶珠宝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诉请:一、判决被告一归还原告贷款本金人民币2880万元以及至贷款还清之日止的全部欠息(欠息包括利息、罚息及复利,暂计至2019年3月21日的利息148680.73元、罚息386802元、复利2365.46元,共计人民币537848.19元,之后的欠息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收)。二、判决被告一归还原告银行承兌汇票垫款人民币13991050元以及至垫款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自垫付之日起,暂计至2019年3月21日共计人民币20986.58元,之后的利息按照《商业汇票银行承兌合同》的约定计收)。三、判决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的约定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判决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公告费以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四个被告共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2019年12月6日9时30分在本院大浪第三十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七日本公告于2019年9月18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联系人:朱晔辉联系电话:0755-21050179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腾路2号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九楼民事审判庭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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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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