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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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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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4091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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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5-28 | 202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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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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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民初5499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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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3-26 | 2019-11-2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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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5执409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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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执4091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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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4091号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龙澄高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5民初15132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4月3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409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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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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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民初15132号民事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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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民初15132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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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民初15132号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智慧环卫大数据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合同》已于2017年8月5日解除;二、被告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退还首期款23万元,并向原告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补偿金5万元;三、驳回原告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8880元,由原告负担4290元,被告负担2459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将生效。特此公告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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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 |
3 |
(2018)粤0305民初15132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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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5民初15132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原告- 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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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5民初15132号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麦芝西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粤0305民初151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于2019年4月18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22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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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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