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申请人深圳市金色木棉贰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与被申请人南京惠通创意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申请破产重整 |
申请人-深圳市金色木棉贰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申请人深圳市金色木棉贰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与被申请人南京惠通创意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的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申请破产重整 |
申请人-深圳市金色木棉贰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申请人深圳市金色木棉贰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破产重整一案裁定公告 收起
...
展开
|
(2019)苏0111破15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被申请人- 葛鹏借款合同 当事人- 深圳市金色木棉贰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惠通创意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 倪敏佳 收起
...
展开
|
申请人深圳市金色木棉贰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破产重整一案裁定公告日期:2019-11-29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视力保护色: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苏0111破15号本院根据申请人深圳市金色木棉贰拾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于2019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被申请人南京惠通创意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律师事务所为南京惠通创意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南京惠通创意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南京惠通创意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龙山南路16号;联系人:贺泽;电话:1335782650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南京惠通创意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应向南京惠通创意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清算债务、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20年2月28日9:30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南京市浦口区浦园路11号二号楼四楼)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系律师,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一篇原告倪敏佳诉被告葛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下一篇原告张红诉被告郭大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公告[关闭窗口] 收起
...
展开
|
2019-11-26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