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青岛力生资源有限公司、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0)浙民申344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青岛力生资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0-11-09 | 2020-12-10 |
2 |
青岛力生资源有限公司、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3民终427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青岛力生资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1-14 | 2020-06-29 |
3 |
温州市鹿城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9)浙0302执6012号之一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温州市鹿城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9-10-23 | 2020-10-26 |
4 |
温州市鹿城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黄五一等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302民初11351号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温州市鹿城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2019-05-27 | 2019-07-01 |
5 |
青岛力生资源有限公司、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苏芷玄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304民初75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青岛力生资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2019-04-18 | 2019-10-24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8)浙0304民初757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青岛力生资源有限公司 被告- 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 苏芷玄 苏俊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 G39 | 2019-01-01 |
序号 | 案号 | 执行法院 | 失信行为 | 履行情况 | 立案日期 | 操作 |
---|---|---|---|---|---|---|
1 | (2019)浙0302执6012号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19-09-09 | 详情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送达民事判决书——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黄五一、苏蕾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302民初11351号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温州市鹿城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 黄五一 苏蕾 收起
...
展开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302民初11351号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黄五一(公民身份号码:330323196507251912)、苏蕾(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6604042045):本院受理的原告温州市鹿城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2民初113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民二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19-06-04 |
2 |
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黄五一、苏蕾 收起
...
展开
|
(2018)浙0302民初11351号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温州市鹿城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 黄五一 苏蕾 收起
...
展开
|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浙0302民初11351号温州裕邦工贸有限公司、黄五一(公民身份号码:330323196507251912)、苏蕾(公民身份号码:330302196604042045):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鹿城华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用直接送达等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5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
展开
|
2019-02-20 |
邮箱
电话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