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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骄智慧

    天骄智慧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4号附1号二楼
    • 简介:-
    • 法律诉讼 135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6

    法律诉讼135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徐黄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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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498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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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9-22 2021-09-29
    2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王念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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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49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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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9-22 2021-09-29
    3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李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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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498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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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9-18 2021-09-22
    4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张秋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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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566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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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9-14 2021-09-23
    5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李雪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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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518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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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9-02 2021-09-14
    6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罗月文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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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519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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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9-02 2021-09-11
    7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任小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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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487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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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8-31 2021-09-11
    8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李佳,黄飞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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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506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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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8-31 2021-09-06
    9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廖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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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505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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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8-31 2021-09-06
    10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肖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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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渝0113民初1487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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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2021-08-31 2021-09-06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云0102民初1056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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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02民初1056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靖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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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02民初10561号云南靖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靖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102民初105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303元,退还给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二○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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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20
    2

    (2021)云0102民初1056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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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云0102民初10561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云南靖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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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云0102民初10561号云南靖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云南靖伦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水电费、物业费374650.03元;2、请求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12395元(违约金按照欠款金额的30%计算);上述两项共计487045.04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勤政廉政执法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2021年10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三楼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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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8-02
    3

    (2019)渝0103民初2470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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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3民初2470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万秋茹 张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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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渝0103民初24707号万秋茹、张崴:本院受理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万秋茹、张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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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6
    4

    (2019)渝0103民初2471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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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3民初24714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冯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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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渝0103民初24714号冯静:本院受理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冯静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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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6
    5

    (2019)渝0103民初2295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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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3民初2295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张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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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渝0103民初22957号张蓉:本院受理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张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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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6
    6

    (2019)渝0103民初2472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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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3民初2472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吴家富 吴小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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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渝0103民初24722号吴家富、吴小平:本院受理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吴家富、吴小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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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6
    7

    (2019)渝0103民初24706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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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3民初2470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杨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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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渝0103民初24706号杨欢:本院受理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杨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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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26
    8

    (2019)渝0103民初1137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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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3民初1137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何万伦 赵仁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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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渝0103民初11370号何万伦、赵仁兴:本院受理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何万伦、赵仁兴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从2016年6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为止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人民币40019.2元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7749.78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1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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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14
    9

    (2019)渝0107民初11783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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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7民初1178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孙纯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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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9)渝0107民初11783号孙纯柱:本院受理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0月9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30在本院16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7月11日上传日期:2019年07月1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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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11
    10

    (2019)渝0103民初1137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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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渝0103民初11372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邱晓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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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渝0103民初11372号邱晓煌:本院受理重庆天骄爱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邱晓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从2016年9月1日起至2019年1月31日为止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人民币25926元2、请求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2425.38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10月9日下午9时30分在本院10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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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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