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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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光能与谭元平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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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渝0112民初8671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袁光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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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1-05-12 | 2021-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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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光能与谭元平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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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渝0112民初10082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袁光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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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1-03-30 | 2021-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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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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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渝01民终344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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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3-18 | 2021-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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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与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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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渝0112民初2296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成都阳光铝制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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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0-12-10 | 2021-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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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乐游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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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5民初2666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乐游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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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0-11-05 | 2020-11-16 |
6 |
重庆云志物资有限公司与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王永刚等买卖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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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民申7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重庆云志物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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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3 | 2020-12-03 |
7 |
重庆润盛建材有限公司与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王永刚等买卖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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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民申6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重庆润盛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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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3 | 2020-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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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鼎泰清洁有限公司与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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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05民初16848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重庆鼎泰清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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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9-21 | 202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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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恒丰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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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4民终957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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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9-10 | 2020-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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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金道源石材厂与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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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12民初2097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重庆市九龙坡区金道源石材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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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20-09-09 | 2020-11-2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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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8)渝0112民初1349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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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12民初1349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桓台伟业物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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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13491号桓台伟业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桓台县索镇东岳路南首,注册号370321200006195。法定代表人:李伟。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桓台伟业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渝0112民初1349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是:一、被告桓台伟业物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支付欠款108023.28元,并同时向原告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支付逾期利息(以108023.28元为本金,自2016年9月1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清时止)。二、驳回原告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8560元,由被告桓台伟业物资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11月19日上传日期:2018年11月1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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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 |
2 |
(2018)渝0112民初1349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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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渝0112民初1349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桓台伟业物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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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渝0112民初13491号桓台伟业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桓台县索镇东岳路南首,注册号370321200006195。法定代表人:李伟。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桓台伟业物资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是:一、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材料产品采购合同》;二、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退款108023.28元,并支付延迟退款期间利息1382元(从2014年9月1日起暂计至2018年6月14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限届满后定于2018年11月12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们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8月13日上传日期:2018年08月13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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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3 |
3 |
(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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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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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第三人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一、解除原告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被告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及第三人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签订的《材料产品采购合同》(GCZX-CG201007-013);二、被告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预付的货款253415元;三、被告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资金占用利息(以货款253415元为基数,从2011年8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货款返还之日止)。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360元,由被告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审案件承办人:王春联系电话:(023)67177515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7月11日上传日期:2018年07月11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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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1 |
4 |
(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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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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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第三人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请为:1、判令解除原、被告及第三人于2010年7月签订的《材料产品采购合同》(GCZX-CG201007-013)及原告、被告、第三人形成的事实上的材料产品采购合同关系;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材料款260440.8元;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材料款260440.8元为基数,从2011年8月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至材料款返还之日止);4、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一审案件承办人:王春联系电话:(023)67177515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8年03月09日上传日期:2018年03月0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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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09 |
5 |
(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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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当事人-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被告- 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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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建工集团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九龙坡区九龙园区中阳石材经营部、第三人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请为: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签订的《材料产品采购合同》;2、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超付款260440.80元;3、判令被告自原告超付之日起向原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直至付清时止;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2017)渝0112民初19922号案件,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一审案件承办人:王春联系电话:(023)67177515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2月06日上传日期:2017年12月06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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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6 |
6 |
(2016)渝0112民初21751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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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112民初21751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润盛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梁辉 王永刚 邓鹏 杜全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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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梁辉: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润盛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梁辉、王永刚、邓鹏、杜全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渝0112民初217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杜全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重庆润盛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9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19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3月1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计算至货款付清时止);二、驳回原告重庆润盛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600元,由被告杜全云负担。本判决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承办人:赵嘉志联系电话:(023)67188984特此公告。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03月30日上传日期:2017年03月3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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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30 |
7 |
(2016)渝0112民初22130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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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112民初22130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云志物资有限公司 被告- 梁辉 邓鹏 王永刚 杜全云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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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公告梁辉、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重庆云志物资有限公司与被告梁辉、邓鹏、王永刚、杜全云、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渝0112民初221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请为:1、判令各被告共同支付原告货款本金150000元、逾期付款损失14250元(损失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二倍,从2014年11月27日计算至被告清偿完毕本金时止,暂计至2016年11月27日为14250元),合计为16425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3月14日下午15时30分在本院第20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2016年12月7日签发人:赵嘉志经办人:李爱芳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6年12月07日上传日期:2016年12月0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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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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