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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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胡桃里音乐文化有限公司与江勇、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胡桃里音乐餐饮店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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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5民初9753号 | 服务合同纠纷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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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0-08-26 | 2020-11-1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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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7544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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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305民初7544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丽湾里音乐餐饮店 深圳市佰兴泰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胡桃里音乐餐饮店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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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05民初7544号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丽湾里音乐餐饮店(曾用名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胡桃里音乐餐饮店):原告深圳市佰兴泰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丽湾里音乐餐饮店(曾用名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胡桃里音乐餐饮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05民初7544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所欠货款42450元.及利息损失2547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以及《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23日10时00分在粤海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法院联系人:陆胜男电话:0755-86608836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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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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