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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4号3幢自编103三楼(仅限办公用途)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张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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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067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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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0-11-03
    2

    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万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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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217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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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0-28 2020-11-03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上诉人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万萍、原审被告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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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217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万萍 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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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12171号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诉人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万萍、原审被告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121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24716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四、五项;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24716号民事判决第六、七项;三、驳回万萍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922元,由万萍负担50元,由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87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872元,由万萍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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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9
    2

    上诉人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瑗、原审被告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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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067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张瑗 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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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10674号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上诉人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张瑗、原审被告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106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一、维持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2421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24213号民事判决第六项;三、变更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2421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张瑗支付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期间的租金34924.41元以及水电费、税款合计5334.40元;四、变更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24213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张瑗支付迟延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以每月应付租金为基数自次月16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自2018年11月16日起按7685.39元计,自2018年12月16日起按9151.2元计,自2019年1月16日起按7215.82元计,自2019年2月16日起按5436元计,自2019年3月16日起按5436元计;前述每月欠付租金的违约金总额以不超过当月应付租金总额为限);五、驳回张瑗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一审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1593元,由张瑗负担50元,由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54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593元,由张瑗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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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9
    3

    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万萍、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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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217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万萍 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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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2171号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万萍、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247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8月20日15时30分-17时在第55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六月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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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1
    4

    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张瑗、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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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067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张瑗 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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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民终10674号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张瑗、深圳红林帆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广州搜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19)粤0104民初242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7月27日10时-12时在第57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五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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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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