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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瑞科电声

    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沭阳县新河镇解桥工业园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决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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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安徽天宇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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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

    2943安徽天宇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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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安徽天宇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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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安徽天宇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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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纠纷

    上诉人-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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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开庭公告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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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 袁心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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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袁心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袁心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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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9
    2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开庭公告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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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 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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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袁心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袁心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5月2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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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9
    3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管异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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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 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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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袁心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在答辩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民事裁定书》。(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被告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12月19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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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9
    4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管异裁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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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袁心明 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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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袁心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在答辩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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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9
    5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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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袁心明 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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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袁心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袁心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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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3
    6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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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 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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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7民初37925号袁心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孟和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袁心明、瑞科电声器材沭阳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3月12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出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二○年十二月三日注:本公告于2020年12月3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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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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