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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腾邦全球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桃花路9号腾邦物流大厦六层G区办公区
    • 简介:-
    • 法律诉讼 3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9
    • 送达公告 10

    法律诉讼3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民初3988号 无因管理纠纷

    原告-刘会丽
    孙红
    张旭
    李凤银
    李德广
    杨**
    涂金兰
    田清
    陈儒茂
    陈凯泽
    陈蕾
    韦星北
    韩桂云
    高滨业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2
    2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民初3992号 无因管理纠纷

    原告-刘会丽
    孙红
    张旭
    李凤银
    李德广
    杨**
    涂金兰
    田清
    陈儒茂
    陈凯泽
    陈蕾
    韦星北
    韩桂云
    高滨业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2
    3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民初3991号 无因管理纠纷

    原告-刘会丽
    孙红
    张旭
    李凤银
    李德广
    杨**
    涂金兰
    田清
    陈儒茂
    陈凯泽
    陈蕾
    韦星北
    韩桂云
    高滨业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2
    4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民初3994号 无因管理纠纷

    原告-刘会丽
    孙红
    张旭
    李凤银
    李德广
    杨**
    涂金兰
    田清
    陈儒茂
    陈凯泽
    陈蕾
    韦星北
    韩桂云
    高滨业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2
    5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民初3984号 无因管理纠纷

    原告-刘会丽
    孙红
    张旭
    李凤银
    李德广
    杨**
    涂金兰
    田清
    陈儒茂
    陈凯泽
    陈蕾
    韦星北
    韩桂云
    高滨业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2
    6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民初3996号 无因管理纠纷

    原告-刘会丽
    孙红
    张旭
    李凤银
    李德广
    杨**
    涂金兰
    田清
    陈儒茂
    陈凯泽
    陈蕾
    韦星北
    韩桂云
    高滨业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2
    7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民初3997号 无因管理纠纷

    原告-刘会丽
    孙红
    张旭
    李凤银
    李德广
    杨**
    涂金兰
    田清
    陈儒茂
    陈凯泽
    陈蕾
    韦星北
    韩桂云
    高滨业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2
    8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民初3987号 无因管理纠纷

    原告-刘会丽
    孙红
    张旭
    李凤银
    李德广
    杨**
    涂金兰
    田清
    陈儒茂
    陈凯泽
    陈蕾
    韦星北
    韩桂云
    高滨业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2
    9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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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3995号 无因管理纠纷

    原告-刘会丽
    孙红
    张旭
    李凤银
    李德广
    杨**
    涂金兰
    田清
    陈儒茂
    陈凯泽
    陈蕾
    韦星北
    韩桂云
    高滨业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2
    10

    陈凯泽、涂金兰等与无因管理纠纷、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91民初3986号 无因管理纠纷

    原告-刘会丽
    孙红
    张旭
    李凤银
    李德广
    杨**
    涂金兰
    田清
    陈儒茂
    陈凯泽
    陈蕾
    韦星北
    韩桂云
    高滨业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0-12-03 2020-12-22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9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2)粤0391执2240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5-10 详情
    2 (2022)粤0391执2163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5-07 详情
    3 (2022)粤0391执2052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5-06 详情
    4 (2022)粤0391执2045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5-06 详情
    5 (2022)粤0391执1946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其他规避执行 全部未履行 2022-04-29 详情
    6 (2022)粤0391执1940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4-29 详情
    7 (2022)粤0391执1877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4-27 详情
    8 (2022)粤0391执1876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4-27 详情
    9 (2022)粤0391执1838号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2-04-25 详情

    送达公告10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91民初382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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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民初3827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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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民初3827号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原告杨勇与被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382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三被告依约退回投资款13494元。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13日09时30分在法治大厦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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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9
    2

    (2021)粤0391民初3829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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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民初3829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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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民初3829号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原告李德广与被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3829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三被告依约退回投资款6151.6元。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共计:6151.6元。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13日09时30分在法治大厦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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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9
    3

    (2021)粤0391民初382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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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民初3827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杨勇 被告-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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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民初3827号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原告杨勇与被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3827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三被告依约退回投资款13494元。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13日09时30分在法治大厦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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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9
    4

    (2021)粤0391民初382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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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民初3828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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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民初3828号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原告李凤银与被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382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三被告依约退回投资款5552.10元。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13日09时30分在法治大厦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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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9
    5

    (2021)粤0391民初382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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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391民初3828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李凤银 被告-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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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91民初3828号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原告李凤银与被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粤0391民初3828号。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三被告依约退回投资款5552.10元。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应在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答辩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提出副本,并于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本院定于2021年08月13日09时30分在法治大厦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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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29
    6

    (2020)粤0391民初567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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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56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阳习标 被告-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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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91民初5670号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原告阳习标与被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5670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391民初567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阳习标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阳习标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联系人:王助理联系电话:0755-86705770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海大道法治大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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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1
    7

    (2020)粤0391民初5670号更正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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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5670号 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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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本院于2020年9月2日刊登在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的原告阳习标诉被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5670号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开庭日期更正为“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12月03日17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审判区第三审判庭”。特此更正。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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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22
    8

    (2020)粤0391民初5670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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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5670号 合同纠纷

    原告- 阳习标 被告-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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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阳习标诉被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5670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12月03日11时0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三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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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2
    9

    (2020)粤0391民初3983-3998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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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3983-3998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 陈凯泽 当事人-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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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凯泽诉被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3983-3998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12月03日14时1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三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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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2
    10

    (2020)粤0391民初3983-3992、3994-3997号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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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91民初3983-3992、3994-3997号 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 陈凯泽 当事人-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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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公告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凯泽诉被告深圳腾邦全球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前海国天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案号为(2020)粤0391民初3983-3992、3994-3997号。因你方下落不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调解温馨提示、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深圳市华贸新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12月03日14时10分,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三法庭,请准时到庭,逾期则依法裁判。二〇二〇年九月二日 收起

    ... 展开
    2020-09-0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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