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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捷能科技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龙潭路7号3幢B606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10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0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4民辖终65号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上诉人-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5-25 2020-09-18
    2

    深圳市天威赛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粤0306执2632、263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天威赛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5-20 2021-01-07
    3

    2540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易换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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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苏0591民2540号 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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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2019-03-25 2020-01-07
    4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浙0110民初140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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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10-12 2018-12-05
    5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威赛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18)浙0110民初1120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08-27 2018-12-31
    6

    深圳市天威赛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天威赛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裁定书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上诉人-银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8

    2540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苏州易换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9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天威赛利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10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浙0110民初14868号 收起

    ... 展开
    (2021)浙0110民初1486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义乌易换骑电池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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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浙0110民初14868号义乌易换骑电池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货款628800元。二、判令被告支付给原告逾期款利息62880元。三、本案受理费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四、本案财产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余杭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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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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