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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昊

    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在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白云大道北892号五八创意中心三楼302室(自主申报)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6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李松国、程瑞云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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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209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李松国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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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9-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6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111民初18975号原告广东启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传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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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18975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 广东启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纪传杰 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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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1民初18975号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传杰: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启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传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公告期为60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9月24日10: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答辩,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九日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四庭[510410]联系人:刘笛法官电话:020-83008339、83007575539868522021-07-0918:15:24:189(2021)粤0111民初18975号原告广东启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传杰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公告,开庭,送达,答辩,工程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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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09
    2

    (2021)粤0111民初2099号原告李松国与被告程瑞云、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姚氏建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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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209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 李松国 被告- 广东姚氏建筑有限公司 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程瑞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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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程瑞云、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姚氏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松国与被告程瑞云、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姚氏建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11民初2099号民事判决,判决主文为: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程瑞云向原告李松国支付工程款118569.04元及利息(利息以118569.04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3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程瑞云工程款1000000元的范围内对原告李松国就上述第一项判决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原告李松国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664元,由原告李松国负担361元,由被告程瑞云负担1303元并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迳付原告李松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联系电话:020-83008339、83008255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白云区法院民四庭刘笛、吴佳璇539657612021-06-1718:59:56:0(2021)粤0111民初2099号原告李松国与被告程瑞云、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姚氏建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判决,李松国,公告,原告,被告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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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17
    3

    (2021)粤0111民初5486号原告姚何妹诉被告罗转好、陈伟恩、纪传杰、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1)粤0111民初5486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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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54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姚何妹 被告- 罗转好 陈伟恩 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纪传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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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1民初5486号陈伟恩:本院受理原告姚何妹诉被告罗转好、陈伟恩、纪传杰、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1)粤0111民初5486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本案继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7月1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联系方式:020-83008358、020-83007545邓汝辉538702782021-04-1216:09:52:684(2021)粤0111民初5486号原告姚何妹诉被告罗转好、陈伟恩、纪传杰、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1)粤0111民初5486号]一案公告,诉讼,审理,程序,送达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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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4

    (2021)粤0111民初3873号原告陈伟康诉被告纪传杰、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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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387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陈伟康 被告- 纪传杰 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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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1民初3873号纪传杰:本院受理原告陈伟康诉被告纪传杰、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原告陈伟康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告纪传杰名下价值1633301.85元的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本院于2021年1月27日作出(2021)粤0111民初387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扣押被告纪传杰名下价值为1633301.85元的财产。)。本院已依据上述裁定书实施保全措施(本院于2021年2月1日冻结纪传杰名下招商银行的账户尾号为8271的存款1633301.85元(实际冻结0元),冻结期限为12个月,冻结期限自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2月1日止。)。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民事裁定书和财产保全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白云区人民法院)(联系方式:周子珺83008071、83007435)538572892021-04-0123:30:22:862(2021)粤0111民初3873号原告陈伟康诉被告纪传杰、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纪传杰,保全,财产,冻结,裁定书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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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01
    5

    (2021)粤0111民初3873号原告陈伟康诉被告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传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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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387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 粤民初号陈伟康 被告- 纪传杰 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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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1民初3873号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传杰:本院受理的(2021)粤0111民初3873号原告陈伟康诉被告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传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本案将于2021年5月13日9时10分于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经办人:周子珺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联系电话:020-83008071、83008353538077482021-02-2516:16:42:717(2021)粤0111民初3873号原告陈伟康诉被告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纪传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开庭,依法,广州市,白云区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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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25
    6

    (2021)粤0111民初2099号程瑞云、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姚氏建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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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粤0111民初209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 李松国 被告- 程瑞云 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姚氏建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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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1民初2099号程瑞云、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姚氏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松国诉被告程瑞云、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姚氏建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公告期为60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并定于2021年4月7日10: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地址:广州市机场路1668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民四庭[510410]联系人:刘笛、傅奎显电话:83008339、83007575537652762021-01-2217:53:49:340(2021)粤0111民初2099号程瑞云、广东博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姚氏建筑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公告,开庭,有限公司,广东,送达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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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2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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