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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溢晟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业
    • 官网:-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叠景路249号615房
    • 简介:-
    • 法律诉讼 81
    • 法院公告 6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8

    法律诉讼8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蔡智明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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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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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1-03-29 2021-08-03
    2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郭宏江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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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辽01民终10026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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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25 2021-01-08
    3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东韩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广东韩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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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民初1875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当事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东韩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广东韩立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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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0-08-12 2021-01-07
    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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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6030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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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0-08-11 2020-12-14
    5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受理案件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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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执保950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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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0-06-02 2020-12-17
    6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受理案件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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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执保951号 其他案由

    当事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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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20-06-02 2020-12-17
    7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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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民终2187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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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2-17 2020-02-28
    8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叶君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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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执6292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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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26 2019-06-26
    9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吴炳君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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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执6293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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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3-26 2019-06-26
    10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建平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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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粤0105执恢1277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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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2018-11-07 2019-01-17

    法院公告6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9)辽0106民初2448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原告-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熊敬 郭宏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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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G33 2019-11-26
    2 (2017)粤01民终23967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被告-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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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5-18
    3 (2017)粤01民终23967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 杨先国 被上诉人-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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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2-28
    4 (2016)粤0114民初503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都支行 叶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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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9-29
    5 (2017)粤01民终5206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花都支行及熊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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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7-25
    6 (2017)粤01民终9017号 借款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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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法院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05-15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8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蔡智明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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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东方剑麻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蔡智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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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蔡智明(男,1975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雷州市英利镇东方剑麻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红农场二麻厂宿舍116号,公民身份号码:440824197507137910):原告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蔡智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蔡智明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特向被告蔡智明公告送达(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民事判决书一份,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确认原告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蔡智明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0年5月31日解除;二、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2018年2月的租金38105元以及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租金(按每月41214元的标准计算);三、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2018年2月、2020年2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按每月7621元的标准计算);四、被告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从2018年1月的电费9875.24元、水费1238.76元;2019年8月的电费8282.06元;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的电费22029.27元;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的水费2162.59元;2020年4月的水费10.11元;五、被告支付的租赁保证金76210元归原告所有;六、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1996元,由原告负担6111元、被告负担5885元。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自公告期满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其他法律文书。特此公告538572452021-04-0113:00:35:191联系人:韩建文、陆惠敏(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蔡智明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蔡智明(男,1975年7月13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雷州市英利镇东方剑麻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红农场二麻厂宿舍116号,公民身份号码:440824197507137910):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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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31
    2

    (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蔡智明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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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当事人- 东方剑麻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蔡智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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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蔡智明(广州市雷州市英利镇东方剑麻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红农场二麻厂宿舍116号):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蔡智明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原告请求法院判令:1、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19年5月31日解除;2、被告向原告支付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的租金38105元及逾期支付租金产生的违约金;3、被告向原告支付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的物业管理费7621元及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4、被告向原告支付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的电费、水费及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向原告分别支付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电费及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向原告分别支付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的水费及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5、被告向原告支付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的有偿服务费9875.24元及逾期支付产生的违约金;6、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解除违约金146505元;7、被告对涉案场地恢复至毛坯状态;8、原告没收和被告的公用事业费保证金、物业保证金、装修押金、租赁保证金、施工出入证押金、停车位押金,合计114199.3元;9、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因你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本案适用普通程序,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之后的2021年3月23日下午14时15分在本院第4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大洋网公告送达法律文书。537240062020-12-2315:30:10:638联系人:韩建文、梁嘉淇(2020)粤0105民初30907号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蔡智明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蔡智明(广州市雷州市英利镇东方剑麻集团有限公司东方红农场二麻厂宿舍116号):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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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2
    3

    (2020)粤0191民初19677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被告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李兰、范修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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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91民初1967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兰 范修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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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91民初19677号李兰、范修锋: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被告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李兰、范修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被告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答辩状及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对李兰、范修锋未偿还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偿还原告贷款本金962130.88元及至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息【暂计至2019年11月29日,利息227897.63元、罚息128634.81元、复息67581.71元,本息合计1386245.03元;自2019年11月30日起至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利息以正常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的标准计算(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发生变化,利率调整当期仍执行调整前的基准利率,从下期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基准利率,下同);罚息以逾期本金为基数,复息以逾期利息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再上浮50%的标准计算】;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李兰、范修锋追偿;2.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因(2015)穗越法金民初字第556号《民事调解书》支出的案件受理费7096元、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51677.3元;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5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9号)第十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主审法官:陈文铂电话:020-83007075送达人:吴桂花电话:020-83007064537024582020-12-1116:46:02:212(2020)粤0191民初19677号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被告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李兰、范修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公告,原告,范修锋,李兰115337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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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11
    4

    (2020)粤0106民初6030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兰、范修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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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60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当事人-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兰 范修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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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6030号李兰、范修锋:本院受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兰、范修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法裁定:本案移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处理。鉴于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534831852020-08-1415:39:07:492联系人:陈助理、梅凯文(2020)粤0106民初6030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兰、范修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李兰、范修锋: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联系人:陈助理、梅凯文电话:8300674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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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8-14
    5

    (2020)粤0105执保950号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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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执保950号 -

    原告-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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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执保950号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5执保950号【原案号(2020)粤0105民初18752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534105442020-06-2917:43:45:67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0)粤0105执保950号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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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28
    6

    (2020)粤0105执保951号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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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执保951号 -

    原告-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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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执保951号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5执保951号【原案号(2020)粤0105民初18753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534105992020-06-2917:52:20:27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0)粤0105执保951号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溢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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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28
    7

    (2020)粤0105民初17522号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厦门趣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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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5民初17522号 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 当事人-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厦门趣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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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17522号厦门趣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趣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保税港区)海景南二路45号4楼06单元之三):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厦门趣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0)粤0105民初17522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一、请求判令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19年5月10日解除;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10日期间的租金57792.54元及因逾期支付租金所产生的违约金(自2019年3月31日起,以所欠款项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分段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1173.19元;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5月10日期间的物业管理费11668.59元及因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所产生的违约金(自2019年3月31起,以所欠款项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分段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236.88元);四、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的电费2220.39元,水费4.2元及因逾期支付水电费所产生的违约金(自2019年2月1日起,以所欠款项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分段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止为42.71元);五、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解除违约金149817.6元。六、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案涉房屋的复原费20539.07元。七、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以上一至六项合计243495.17元。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件,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不提出答辩的,不影响本院审理。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9月4日上午08时4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31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533618042020-05-2815:18:51:966联系人:杨曼、颜姣(2020)粤0105民初17522号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厦门趣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厦门趣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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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27
    8

    (2020)粤0106民初6030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兰、范修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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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06民初603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李兰 范修锋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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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6民初6030号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兰、范修锋:本院受理的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被告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李兰、范修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7月27日10时15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533139292020-04-2716:29:04:215联系人:宁志刚、梅凯文(2020)粤0106民初6030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李兰、范修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广州市溢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兰、范修锋:1156040公告公告/enpproperty-->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宁志刚、梅凯文电话:830067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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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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