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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绿地集团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驿都西路316号13层16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494
    • 法院公告 6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1

    法律诉讼49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德盛未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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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民终6469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上诉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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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8-03 2021-08-30
    2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宏业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锦隆鑫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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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民终646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上诉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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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23 2021-08-30
    3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品悦互动科技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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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民终15378号 广告合同纠纷

    上诉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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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20 2021-08-27
    4

    成都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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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执异168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申请保全人-成都建工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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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2 2021-08-27
    5

    何健、何春秀等与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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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3183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何春秀
    何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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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6-15 2021-08-24
    6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黑大砲影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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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执2943号 租赁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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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5-25 2021-08-24
    7

    王颖岚与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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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663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王颖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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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5-24 2021-06-09
    8

    成都道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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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民初5307号 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当事人-成都道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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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5-17 2021-06-12
    9

    戚海燕与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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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7278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戚海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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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5-08 2021-06-28
    10

    高杰与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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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04民初7276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原告-高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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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1-05-08 2021-06-28

    法院公告6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川0104民初352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黑大砲影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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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G70 2020-10-17
    2 (2020)川0104民初3524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黑大砲影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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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G74 2020-06-14
    3 (2018)川0104民初1954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 丁秀华 巩建江 被告- 四川倍非特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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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G10 2018-06-24
    4 (2016)川0107民初11784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原告- 王登远 被告- 四川省中普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人-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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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庄河市人民法院 六、七版中缝 2017-10-14
    5 (2016)川0107民初11784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原告- 王登远 被告- 四川省中普建设有限公司 第三人-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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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 G11 2017-09-12
    6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原告- 王登远 被告- 四川省中普建设有限公司绿地集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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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G37 2017-04-1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797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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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执保797号 -

    原告- 杜娟 当事人-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川执保号杜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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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797号申请人杜娟与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执保797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971295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86050230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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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1
    2

    796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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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执保796号 -

    原告- 王辉 当事人- 川执保号王辉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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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796号申请人王辉与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纠纷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执保796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962119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86050230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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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1
    3

    公告—执保802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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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执保802号 -

    原告- 胡文芬 当事人-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川执保号胡文芬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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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802号申请人胡文芬与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执保802号民事裁定书、(2021)川0191执保802号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1025238.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62695370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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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9
    4

    执保公告80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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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执保801号 -

    原告- 张峡 当事人-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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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801号申请人张峡与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纠纷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执保80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在82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67177310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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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5

    执保公告799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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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执保799号 -

    原告- 李敏 当事人-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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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799号申请人李敏与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纠纷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执保799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在144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67177310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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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6

    执保公告80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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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执保800号 -

    原告- 雷芳 当事人-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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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800号申请人雷芳与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纠纷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执保800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在89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67177310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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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7

    执保公告79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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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执保798号 -

    原告- 陈韵琪 当事人-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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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798号申请人陈韵琪与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纠纷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执保798号民事裁定书、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财产在63000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67177310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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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14
    8

    (2021)川0191执保205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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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执保20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优选好生活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当事人-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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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205号申请人优选好生活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财保90号民事裁定书、(2021)川0191执保205号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财产在631678.6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62695578二〇二一年三月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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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8
    9

    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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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6民初279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被告- 李二平 马朝霞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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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06民初2795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与被告李二平、马朝霞、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李二平、马朝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偿还本金576,660.34元,及利息、罚息、复利(计算方式:利息1、截止到2019年5月21日的利息16,815.72元,从2019年5月22日起以借款本金576,660.3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5.56200%计算至付清之日止;罚息2.截止2019年5月21日的罚息为113.99元,从2019年5月22日起以借款本金576,660.34元为基数按年利率8.34300%计收罚息至付清之日止;复利3.截止到2019年5月21日的复利为151.01元,从2019年5月22日起以应付未付的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8.34300%的标准计算至付清之日止;二、李二平、马朝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支付267元公证邮寄费;三、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判决内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李二平、马朝霞追偿;四、驳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94元,保全费3,417元,共计13,011元,由李二平、马朝霞、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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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5
    10

    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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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6民初279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 被告- 马朝霞 李二平 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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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0106民初2795号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与被告马朝霞、李二平、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576660.34元并按借款合同约定支付该款至付清之日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截止到2018年11月21日,利息、罚息、复利暂计为2425.34元)。本息暂共计579085.68元。2、判令被告马朝霞、李二平支付公证邮寄费267元、律师费及原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3、本案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等由被告马朝霞、李二平承担。4、判令被告绿地集团成都蜀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所有债务向原告承担清偿责任。5、判令原告对成都市锦江区玫瑰街8号5栋16楼7号(成房预抵中心城区字第1321719)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6月12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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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3-28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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