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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熙之行

    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智荟大厦1411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26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2
    • 送达公告 3

    法律诉讼26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伍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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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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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黄旭源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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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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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詹子慧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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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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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邹春生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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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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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吴语涵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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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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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文昌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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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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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刘容铭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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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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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杨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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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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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伍丽娜与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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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伍丽娜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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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与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李岸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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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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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06执21851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8-18 详情
    2 (2020)粤0306执6307号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3-24 详情

    送达公告3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6执2185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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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2185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东莞市黄江富轩窗帘店 被告- 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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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21851号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东莞市黄江富轩窗帘店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6民初472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8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2185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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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9-01
    2

    (2019)粤03民终33482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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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3348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上诉人- 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 李岸波 钟艳芳 潘灿森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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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终33482号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李岸波、钟艳芳: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原审被告李岸波、钟艳芳、潘灿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3民终33482号民事裁定。裁定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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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6
    3

    (2019)粤03民终33482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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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民终3348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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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民终33482号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李岸波、钟艳芳:本院受理上诉人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沙井支行、原审被告李岸波、钟艳芳、潘灿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粤03民终33482号民事裁定。裁定内容为: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熙之行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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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26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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