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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瑞银国泰

    天津瑞银国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日新道188号3号孵化楼2层209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3
    • 法院公告 6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3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与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国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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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津02民初62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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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18 2020-01-02
    2

    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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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津02执保177号 股权转让纠纷

    申请人-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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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07-22 2019-08-31
    3

    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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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津02执保12号 股权转让纠纷

    申请人-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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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19-01-21 2019-07-22

    法院公告6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20)津民终417号 股权转让纠纷

    上诉人- 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金国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郭斌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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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G08 2020-10-18
    2 (2020)津民终417号 股权转让纠纷

    上诉人- 中金国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郭斌雄 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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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传票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G33 2020-05-31
    3 (2019)津02民初62号 -

    原告- 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郭斌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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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G44 2020-01-19
    4 (2019)津02民初62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中金国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郭斌雄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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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判文书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G64 2019-12-29
    5 (2019)津02民初62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郭斌雄 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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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传票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G34 2019-07-23
    6 (2019)津02民初62号 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 天津高新博华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中金国泰控股集团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中金国泰控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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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G29 2019-03-14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关于寇正诉天津瑞银国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裁决书(津滨劳人仲裁字[2019]第60487号)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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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滨劳人仲裁字[2019]第60487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寇正 被告- 天津瑞银国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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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瑞银国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寇正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津滨劳人仲裁字[2019]第60487号仲裁裁决书》。津滨劳人仲裁字[2019]第60487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申请人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日期间的工资6432.76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本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裁决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9月17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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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9-17
    2

    关于寇正诉天津瑞银国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高新区劳仲案字【2019】第796号)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的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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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区劳仲案字[2019]第796号 劳动争议

    原告- 寇正 被告- 天津瑞银国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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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瑞银国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寇正诉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件。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高新区劳仲案字[2019]第796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日内,逾期不影响案件处理,本委定于2019年8月14日上午9时在天津华苑产业区开华道20号高新区行政许可中心423室开庭审理此案,联系电话:022-83712729。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19年6月10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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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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