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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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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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2执1089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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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1-06-03 | 2021-09-01 |
2 |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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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2民初1093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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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0-08-12 | 2020-09-30 |
3 |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广州市润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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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03执64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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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19-06-01 | 2020-03-21 |
4 |
广州市润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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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1民终18911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市润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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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8-11-20 | 2019-10-23 |
5 |
广州市润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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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1民辖终3482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市润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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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1-23 | 2018-01-12 |
6 |
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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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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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7 |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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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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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8 |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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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上诉人-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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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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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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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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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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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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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 |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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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G85 | 2019-08-2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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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粤0113民初7120号原告广州市莲花山保税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工会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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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3民初7120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市莲花山保税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被告- 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工会委员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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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13民初7120号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工会委员会: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莲花山保税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工会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合同纠纷一案,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331437元、利息(以331437元为本金,从2001年5月22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滞纳金(以331437元为本金,从2001年12月30日每日按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司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9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539793952021-07-0115:29:06:0(2021)粤0113民初7120号原告广州市莲花山保税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工会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促进会合同纠纷一案公告,送达,被告,原告,开庭115352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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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7 |
2 |
(2020)粤0112民初1092号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被告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州美白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助您洗涤服务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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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2民初1092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被告- 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 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美白洗涤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助您洗涤服务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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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民初1092号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被告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州美白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助您洗涤服务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就(2020)粤0112民初1092号判决书均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请求均为:1.请求对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粤0112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第四项依法进行改判,将上诉人应承担场地占用费连带责任的起始计算日期改为判决生效后第三十一日;2.本案二审诉讼费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536678882020-11-2617:03:30:165(2020)粤0112民初1092号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被告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州美白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助您洗涤服务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州,洗涤,民初115539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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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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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2民初1092号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被告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州美白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助您洗涤服务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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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2民初1092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被告- 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 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美白洗涤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助您洗涤服务部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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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民初1092号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被告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州美白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助您洗涤服务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12民初10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被告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签订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补充租赁合同》于2020年3月19日解除;二、被告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占有使用的位于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48号自编9栋房屋腾空、交还给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三、被告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支付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19日的租金673405.42元并支付违约金(2019年12月至2020年2月的违约金以186389元为本金,2020年3月1日至3月19日的违约金以114238.42元为本金,按每日0.5‰为标准,从当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四、被告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支付从2020年3月20日起至实际返还上述房屋之日止的场地占用费(其中2020年3月20日至3月31日的场地占用费为72150.58元,2020年4月1日至同年6月30日为186389元/月,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为191981元/月,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为197740元/月,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为203672元/月);第三人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在7.37%的范围内对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实际交还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48号自编9栋一楼101室之日止的场地占用费承担连带责任,第三人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在6.65%的范围内对自2020年5月20日起至实际交还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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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0 |
4 |
(2020)粤0112民初1092号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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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2民初1092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 当事人- 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广州美白洗涤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助您洗涤服务部 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 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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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2民初1092号广州环绿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合益速洁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天晟洗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讯创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环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陆森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广州美白洗涤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助您洗涤服务部:本院受理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与广州日铧实业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通知你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广州花城玻璃实业公司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关于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48号自编9栋(即不动产权证所示7栋)房屋的《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补充租赁合同》;2.判令被告于第三人(含共同使用人)立即腾空迁出广州市黄埔区新业路48号自编9栋(即不动产权证所示7栋)房屋,并将前述房屋完好交还给原告;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的租金以及场地占用费(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按合同租金标准计付租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按合同租金标准的2倍计付场地占用费;租金以及场地占用费暂计算至2020年3月10日为745556元);第三人对前述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的场地占用费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租金以及场地占用费的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欠缴金额1%计收,从每期租金或场地占用费逾期之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违约金暂计算至2020年3月12日为928814元);5.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从2019年10月1日起至被告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的水电费以及逾期支付水电费的违约金(水电费按被告实际用水电量,按照供水供电部门公布的单价计算,水电费从2019年10月1日起暂计算至2020年1月31日止为760649.96元;违约金每日按拖欠金额1%计算,从每月水电费计费次月1日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暂计算至2020年3月12日为643246.84元);6.判令被告交付的租赁保证金361920元由原告没收,归原告所有;7.判令被告向原告补交租金差价361920元;8.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30000元;9.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为普通程序审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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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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