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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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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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12860号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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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11-27 | 2021-0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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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受理案件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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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保495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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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 | 2020-04-13 | 2020-12-17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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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8287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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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05执828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当事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 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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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105执8287号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2021)粤0105执8287号一案中,因你方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内容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本院现责令你方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报告现有财产及近一年财产变动情况;传唤你方于2021年7月13日上午9:30到本院进行执行问话(电话报到020-83005479、83005519或12368留言);责令你方立即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执行费及执行实际支出。如你方逾期不申报、不到庭、不履行,本院将视情节轻重采取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处分你方名下的财产、将你方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539196962021-05-1112:44:42:909联系人:项英子、覃佩(2021)粤0105执8287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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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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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12860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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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1286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被告- 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 郑志新 杨国琴 杨国扬 邹爱艮 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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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12860号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方在诉讼期间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粤0105民初12860号民事判决书,判项内容如下:一、被告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清还借款本金9727002.59元、罚息788962.85元、复利29565.65元并从2020年11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展期合同》的约定计付罚息、复利给原告。二、被告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清还律师费5万元。三、被告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如被告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未按时履行本判决第一项、第二项所确定的债务,原告有权以四会市东城街道四会大道中富庭苑一座17号(四楼)、18号(四楼)、19号(四楼)、20号(四楼)、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茗雅荟七座38号(九楼)的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优先受偿。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191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共同负担。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536737922020-12-0115:11:05:803联系人:茹锐红、林土春(2020)粤0105民初12860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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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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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保495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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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执保495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被告- 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 郑志新 杨国琴 杨国扬 邹爱艮 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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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执保495号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本院受理申请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被申请人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一案,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现已保全完毕。现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105执保495号【原案号(2020)粤0105民初12860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本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533977982020-06-1916:49:23:0联系人:周旭军、张炜(2020)粤0105执保495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八日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115908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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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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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12860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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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05民初1286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被告- 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 郑志新 杨国琴 杨国扬 邹爱艮 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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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05民初12860号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与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杨国琴、杨国扬、邹爱艮、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一、请求判令被告四会市东城区万佛轩玉器店、郑志新立即向原告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9827502.59元及利息(暂计至2020年3月20日的罚息189339.08元,复利2679.65元。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逾期本金9827502.59元为基数,按罚息利率9%计收罚息;自2020年3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未付利息、罚息为基数,按前述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二、请求判令原告对被告杨国扬、邹爱艮名下位于四会市东城街道四会大道中富庭苑一座17号(四楼)、18号(四楼)、19号(四楼)、20号(四楼)及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茗雅荟七座38号(九楼)5套房产及对应土地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诉讼请求合计金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请求判令杨国琴对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请求判令被告杨国扬、邹爱艮对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在最高额本金1000万元及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请求判令被告莆田市万佛轩玉器有限公司对第一项、第六项、第七项诉讼请求中的债务在最高额本金1000万元及此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及实现债权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请求判令因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用5万元由六被告共同承担;七、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等相关费用由上述六被告共同承担。【以上诉讼请求合计金额暂计至2020年3月20日为人民币10069521.32元】(具体诉请以诉状为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院定于2020年9月14日14时10分在本院第30法庭A603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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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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