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利丰源

    深圳市利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吊销
    • 官网:-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罗芳路一冶南方大厦B-503
    • 简介:-
    • 法律诉讼 0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0

    暂无信息 暂无法律诉讼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原告- 深圳市合泰亨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利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利锦丰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鹏嘉发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金华电器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G42G43中缝 2018-08-21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1)粤03执恢125号送达公告 收起

    ... 展开
    (2021)粤03执恢125号 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惠州市皖桂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利丰源投资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发展深圳公司 收起

    ... 展开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1)粤03执恢125号深圳市利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发展深圳公司:申请执行人惠州市皖桂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利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建设发展深圳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265号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3执恢125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2021-06-23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