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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方

    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松林路38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54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54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成都明宇环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廖占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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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1303民初23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明宇环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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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1-06-07 2021-06-17
    2

    韩小兰、唐作银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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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最高法民申1134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再审申请人-韩小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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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2021-03-30 2021-05-14
    3

    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袁伟、李琴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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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1303民初2270号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原告-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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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0-12-18 2021-06-17
    4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与被告满伟、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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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1302民初5220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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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020-08-25 2020-09-07
    5

    明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大支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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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01民初1719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明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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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8-18 2020-09-16
    6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韩小兰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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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民终275号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上诉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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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0-08-10 2020-08-31
    7

    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与满伟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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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1303民初128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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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0-06-09 2020-06-15
    8

    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与肖涛、何小元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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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1303民初130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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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0-05-07 2020-06-10
    9

    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与李琴、袁伟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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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1303民初127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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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0-04-02 2020-06-15
    10

    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与李昌正、蒋素英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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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川1303民初129号 追偿权纠纷

    原告-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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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 2020-03-04 2020-06-15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公告—执保87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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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川0191执保871号 -

    原告- 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当事人- 四川省南充市万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川执保号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四川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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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陈春兰、唐磊、四川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万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作银:本院受理的(2021)川0191执保871号申请人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春兰、唐磊、四川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万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作银财产保全一案,已保全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2021)川0191执保871号民事裁定书、(2021)川0191执保871号保全财产清单。裁定如下:对被申请人陈春兰、唐磊、四川思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万事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作银名下的财产在29105772.80元范围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特此公告案件承办法官:程为清联系电话:028-85311327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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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7-22
    2

    (2019)川1303民初244号南充市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充市海洋世纪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送达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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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1303民初244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南充市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被告- 南充市海洋世纪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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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9)川1303民初244号南充市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充市海洋世纪酒店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南充市海洋世纪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南充市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支付布草洗涤费14,575元及利息(以8,602元为基数,从2018年11月15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之日;以5,973元为基数,从2018年12月15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之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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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8-07
    3

    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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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川13民终3078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上诉人- 四川华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乔旭东 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何小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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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8川13民终3078号上诉人四川华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乔旭东、原审被告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何小虎、原审第三人刘永乐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2018)川1303民初第1180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何小虎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乔旭东支付工程款265,000元及利息(以265,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5月19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撤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2018)川1303民初第1180号民事判决第二项、第三项,即:四川华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何小虎的前款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乔旭东其余的诉讼请求;三、驳回乔旭东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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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01-23
    4

    (2017)川1303民初2596号原告刘永乐诉被告何小虎、四川华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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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川1303民初259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原告- 刘永乐 被告- 何小虎 四川华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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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受理的(2017)川1303民初2596号原告刘永乐诉被告何小虎、四川华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充东方花园酒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判令各被告支付民工工资款1627000元。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二O一九年一月十六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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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10-1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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