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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企实业

    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卫昌路293号2幢2853室
    • 简介:-
    • 法律诉讼 7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
    • 送达公告 4

    法律诉讼7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0)陕0112执他4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020-12-24 2021-01-03
    2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0)陕0112执他11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2020-12-24 2020-12-30
    3

    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光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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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苏0921民初2642号 企业借贷纠纷

    原告-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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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2020-12-07 2020-12-31
    4

    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光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 收起

    ... 展开
    (2020)苏0921执保282号 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光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江苏省响水县人民法院 2020-10-15 2020-10-29
    5

    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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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28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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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20-09-08 2020-12-23
    6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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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75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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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10-09 2020-06-30
    7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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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执保177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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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19-04-19 2019-06-21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粤0305执1330号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20-01-14 详情

    送达公告4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20)粤0305执285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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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2856号 -

    当事人- 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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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2856号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诉讼费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756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3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28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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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5
    2

    (2020)粤0305执1330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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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5执13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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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5执1330号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5民初7564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1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5执133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三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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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9
    3

    (2019)粤0305民初7564号民事判决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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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75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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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7564号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9)粤0305民初7564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一、被告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8306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第一笔订单对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1053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3日起计;第二笔订单对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128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3日起计;第三笔订单对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64800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12日起计;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均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对被告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859.86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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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8
    4

    (2019)粤0305民初7564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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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5民初75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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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5民初7564号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原告深圳市永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富电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汉企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9)粤0305民初7564号,因你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于2019年10月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1226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特此公告二○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收起

    ... 展开
    2019-07-19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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