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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菲拉普高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十路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西座1701-1703、1705的1701-1702
    • 简介:-
    • 法律诉讼 31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4
    • 送达公告 7

    法律诉讼3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天津云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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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京0105民初84525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原告-天津云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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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020-12-29 2021-04-05
    2

    深圳市香美怡佳服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陆学红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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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0160号 承揽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市香美怡佳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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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12-24 2021-01-11
    3

    湖北柒彩锦商贸有限公司、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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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执26964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湖北柒彩锦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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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8-28 2021-03-01
    4

    深圳前海观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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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596号 合同纠纷

    原告-深圳前海观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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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8-10 2021-02-22
    5

    成都银港置业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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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川0104民初10839号之一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原告-成都银港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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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2020-08-07 2020-11-26
    6

    乌鲁木齐东方丽人服饰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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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2226号 合同纠纷

    原告-乌鲁木齐东方丽人服饰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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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2020-07-20 2021-01-11
    7

    深圳市鑫明丰绣花有限公司、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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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12191号 其他案由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鑫明丰绣花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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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7-14 2020-09-30
    8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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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12192号 其他案由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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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0-07-14 2020-09-30
    9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湖北柒彩锦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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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民终15262号 合同纠纷

    上诉人-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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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6-15 2020-08-13
    10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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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破申781号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申请人-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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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04-20 2020-12-20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4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19)粤0304执32307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11-06 详情
    2 (2019)粤0304执25057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23 详情
    3 (2019)粤0304执22282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12 详情
    4 (2019)粤0304执22281号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9-07-12 详情

    送达公告7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307民初23250号公告材料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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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232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泰壹服装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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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23250号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泰壹服装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裁定书【原告深圳市泰壹服饰有限公司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本案按撤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注:本公告于2020年6月16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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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6-16
    2

    (2020)粤0306执1219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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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12191号 -

    原告- 深圳市鑫明丰绣花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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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12191号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深圳市鑫明丰绣花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2586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1219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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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5
    3

    (2020)粤0306执12192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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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6执12192号 -

    当事人-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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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6执12192号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你(单位)其他案由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9)粤0306民初25861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5月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粤0306执1219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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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5
    4

    (2020)粤0304民初12226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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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222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乌鲁木齐东方丽人服饰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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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12226号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乌鲁木齐东方丽人服饰有限公司诉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时间为2020年7月3日14时30分,开庭地点需在开庭前二十分钟到我院主楼审判大厅北侧庭审管理中心签到后获取,逾期不举证或不到庭将依法判决。原告诉请: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325787.18元回款及原告资金被占用的损失;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本公告已于当天刊登于本院门户网站“福田法院”官网)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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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4-21
    5

    (2020)粤0304民初14596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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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304民初14596号 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前海观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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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14596号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关于原告深圳市前海观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因无法取得与你的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各一份。公告传票内容:开庭时间为2020年6月9日14:30,应到地点为本院庭审管理中心,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天,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本公告已于同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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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24
    6

    (2019)粤0307民初23250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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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232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当事人- 深圳市泰壹服装有限公司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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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23250号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泰壹服装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被告支付原告加工款121533.2元及利息1000元(实际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9月13日起计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程序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6月2日9时30分在龙岗区法院横岗法庭第2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注:本公告于2020年3月5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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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5
    7

    (2019)粤0307民初23250号管辖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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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307民初23250号 加工合同纠纷

    原告- 深圳市泰壹服装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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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7民初23250号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泰壹服装有限公司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如下法律文书:民事裁定书【本案是因加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现原告持有采购订单及送货单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加工费及逾期利息损失,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的内容,支付加工费是被告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故本案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因双方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本案应以接收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原告注册地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因此本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对于被告提出的管辖异议,本院不予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深圳市菲拉普高登时装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日内。特此公告。注:本公告于2020年3月5日刊登于深圳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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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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