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爱勒易

    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华苑产业区榕苑路9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5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8
    • 送达公告 5

    法律诉讼5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杨忠飞、朱建益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朱建益
    申请人-杨忠飞
    收起

    ... 展开
    - - -
    2

    杨忠飞、朱建益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朱建益
    申请人-杨忠飞
    收起

    ... 展开
    - - -
    3

    杨忠飞、朱建益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朱建益
    申请人-杨忠飞
    收起

    ... 展开
    - - -
    4

    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陈文兵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借款合同纠纷

    异议人-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陈文兵
    申请执行人-张维良
    李培
    收起

    ... 展开
    - - -
    5

    天津市聚龙贸易有限公司、天津聚龙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人-天津市聚龙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天津聚龙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6

    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张维良等申请保全案件、不当得利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申请保全案件

    申请人-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7

    张维良与苏立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张维良 收起

    ... 展开
    - - -
    8

    张维良与陈洪兵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民间借贷纠纷

    原告-张维良 收起

    ... 展开
    - - -
    9

    苏立、张维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苏立 收起

    ... 展开
    - - -
    10

    陈洪兵、张维良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民间借贷纠纷

    上诉人-陈洪兵 收起

    ... 展开
    - - -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8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津0104执恢458号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7-21 详情
    2 (2018)津02执恢64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8-03-12 详情
    3 (2017)津0103执2965号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6-30 详情
    4 (2017)津0116执154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全部未履行 2017-03-06 详情
    5 (2017)津02执37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全部未履行 2017-01-03 详情
    6 (2016)津02执206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03-17 详情
    7 (2015)青执字第03976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15-11-23 详情
    8 (2014)青执字第02580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全部未履行 2014-08-01 详情

    送达公告5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8)冀0104执恢1172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申请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冀0104执恢11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当事人- 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媛、陈文兵、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冀0104民初38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104执恢117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查封被执行人张媛名下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绮华里8栋3单元302室的不动产(证号:津字第104020757548号);二、查封被执行人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地华里1栋1单元602室的不动产(证号:津字第10402101190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产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张延炜 联系电话:0311-83867118 收起

    ... 展开
    2019-01-18
    2

    (2018)冀0104执恢1172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申请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其他 收起

    ... 展开
    (2018)冀0104执恢11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 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媛、陈文兵、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申请执行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104民初3882号民事判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04执恢11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张延炜 联系电话:0311-83867118 收起

    ... 展开
    2019-01-18
    3

    (2018)冀0104执恢1172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申请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冀0104执恢11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被告- 张媛 陈文兵 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张媛、陈文兵、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冀0104民初38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104执恢117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查封被执行人张媛名下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绮华里8栋3单元302室的不动产(证号:津字第104020757548号);二、查封被执行人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地华里1栋1单元602室的不动产(证号:津字第10402101190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产生法律效力。 收起

    ... 展开
    2019-01-18
    4

    (2018)冀0104执恢1172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申请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文书 收起

    ... 展开
    (2018)冀0104执恢11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当事人- 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媛、陈文兵、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冀0104民初38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冀0104执恢117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查封被执行人张媛名下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绮华里8栋3单元302室的不动产(证号:津字第104020757548号);二、查封被执行人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天津市南开区地华里1栋1单元602室的不动产(证号:津字第10402101190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产生法律效力。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张延炜 联系电话:0311-83867118 收起

    ... 展开
    2019-01-17
    5

    (2018)冀0104执恢1172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申请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其他 收起

    ... 展开
    (2018)冀0104执恢117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 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媛、陈文兵、天津爱勒易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山路支行申请执行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冀0104民初3882号民事判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冀0104执恢117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向本院申报财产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张延炜 联系电话:0311-83867118 收起

    ... 展开
    2019-01-17
    vip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