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山东博舜电源有限公司、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 | 买卖合同纠纷 |
申请保全人-山东博舜电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2 |
原告哈斯达来诉被告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劳务合同纠纷 |
- 收起
...
展开
|
- | - | - |
3 |
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甘肃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门某某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同纠纷 |
原告-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4 |
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侯富山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一案 收起
...
展开
|
- | 民间借贷纠纷 |
当事人-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展开
|
- | - | - |
5 |
银振刚与兰州天佑达铁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2017民终5127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 |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 |
上诉人-兰州天佑达铁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展开
|
- | - | - |
6 |
东亮电气有限公司与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张萍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原告-东亮电气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 | - | -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19)粤0404民初1390号 收起
...
展开
|
(2019)粤0404民初1390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珠海市合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404民初1390号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珠海市合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兰州银利电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过本院邮寄送达被退回,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诉请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人民币1029260.2元;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还清拖欠的工程款之日止的利息99545.18元。(以拖欠的工程款1029260.2元为基数,从2017年3月15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利息计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3月18日为人民币99545.18元);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963600.06元(以合同款人民币6600000为基数,从2018年10月23日起,按照每日0.1%支付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9年3月18日为人民币963600.06元);3、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以上各项暂计人民币2092405.44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三十日内,逾期不答辩、举证的,视为放弃答辩、举证的权利。本案由审判员徐有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戴丽霞、吴彦玲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定于2019年9月19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联系人:徐有黄秋燕联系电话:0756-7265128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金铭东路578号 收起
...
展开
|
2019-06-17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