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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越美集团

    越美集团有限公司

    存续
    • 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暨南街道暨南路8号越美国际轻纺商贸城5楼南面
    • 简介:-
    • 法律诉讼 88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12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88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越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鄂10执恢16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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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1-18 2021-04-08
    2

    陈晓美、寿国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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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浙0602执恢3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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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2021-01-18 2021-01-27
    3

    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越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2020)鄂10执恢16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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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12-18 2020-12-25
    4

    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越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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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浙0681破申27号 申请破产清算

    申请人-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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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暨市人民法院 2020-04-29 2020-05-13
    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江越威达纺织有限公司、越美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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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3执恢527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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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2020-04-08 2020-04-27
    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浙江双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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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浙0681执9648号之二 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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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9-12-14 2019-12-23
    7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越美集团有限公司、双双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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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102执1492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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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9-11-29 2019-12-19
    8

    夏建兰、越美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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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681破申41号 申请破产清算

    申请人-夏建兰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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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9-08-28 2019-09-23
    9

    广州千飞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越美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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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浙0681执1437号之二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千飞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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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暨市人民法院 2019-07-10 2019-08-05
    10

    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越美纺织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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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鄂10执恢7号之一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湖北荆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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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6-04 2020-08-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12

    序号 案号 执行法院 失信行为 履行情况 立案日期 操作
    1 (2020)浙0104执恢364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8-06 详情
    2 (2020)浙0104执恢366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8-06 详情
    3 (2020)浙0104执恢365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8-06 详情
    4 (2020)浙0104执1218号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全部未履行 2020-04-01 详情
    5 (2017)浙0102执2256号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9-21 详情
    6 (2017)浙0681执6226号 诸暨市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7-14 详情
    7 (2017)浙0602执2035号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7-04-05 详情
    8 (2017)浙0102执644号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暂无 2017-03-08 详情
    9 (2016)浙0681执9277号 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全部未履行 2016-12-07 详情
    10 (2016)浙0103执2958号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全部未履行 2016-08-23 详情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7)浙0103民初973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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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浙0103民初97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 陈晓美 浙江双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越美集团有限公司 双双集团有限公司 诸暨市双双置业有限公司 寿国理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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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浙0103民初973号陈晓美: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你及浙江双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越美集团有限公司、双双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双双置业有限公司、寿国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浙江双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归还贷款本金1100万元,利息299475元,罚息1585237.5元,复利45386.7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6年12月19日,后续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2、被告浙江双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归还贷款本金1200万元,利息384000元,罚息1890000元,复利64206元(利息、罚息、复利暂计至2016年12月19日,后续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计算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以上两项诉讼请求本息合计人民币27268305.2元;3、被告越美集团有限公司、双双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双双置业有限公司、寿国理、陈晓美对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被告浙江双双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越美集团有限公司、双双集团有限公司、诸暨市双双置业有限公司、寿国理、陈晓美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及后期实现债权的费用。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保全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公民代理人登记表及诉讼须知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7年7月2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十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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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4-19
    2

    (2016)浙0102民初1663号开庭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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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102民初1663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原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被告- 双双集团有限公司 越美集团有限公司 陈晓美 寿国理 寿双双 曹鑫焕 朱娜 陈建春 陈红瑾 周建明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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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浙0102民初1663号开庭公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公告(2016)浙0102民初1663号双双集团有限公司、越美集团有限公司、陈晓美、寿国理、寿双双、曹鑫焕、朱娜、陈建春、陈红瑾、周建明: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诉被告双双集团有限公司、越美集团有限公司、陈晓美、寿国理、寿双双、曹鑫焕、朱娜、陈建春、陈红瑾、周建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浙0102民初166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9月14日9时15分在本院1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二O一六年六月八日承办人:唐丹青电话:86752980地址:杭州市上城区紫花支路6号上城区人民法院1206室本公告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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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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