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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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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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民再21号 | 合同纠纷 |
当事人-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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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09 | 2020-12-11 |
2 |
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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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民终4537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上诉人-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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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10 | 2020-11-30 |
3 |
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与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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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0103民初11395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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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2019-08-08 | 2020-09-01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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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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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G49G52中缝 | 2019-12-01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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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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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565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北京盛世格林商贸有限公司 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叶家雄 北京鼎尚佳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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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桂0103民初565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追加第三人)、通知书(追加第三人)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8月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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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6 |
2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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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民再21号 | 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 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 广西农辉置业有限公司 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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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农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桂01民再21号再审申请人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提出上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民事上诉状,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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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9 |
3 |
公告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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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桂01民再21号 | 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 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 广西农辉置业有限公司 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当事人- 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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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农辉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桂01民再21号再审申请人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它方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桂01民再21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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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0 |
4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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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565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 叶家雄 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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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桂0103民初5653号案件的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0年12月3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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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 |
5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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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民终4537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上诉人- 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 被上诉人- 广西南宁亿丰新宇玖加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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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与被上诉人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审第三人广西南宁亿丰新宇玖加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桂01民终453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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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
6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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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桂0103民初5653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广西源泉投资有限公司 叶家雄 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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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西银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桂0103民初565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9月1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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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7 |
7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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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0103民初11395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 被告- 广西南宁亿丰新宇玖加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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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与被告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广西南宁亿丰新宇玖加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桂0103民初11395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原告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提交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民事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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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
8 |
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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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桂0103民初11395号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原告- 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 被告- 广西南宁亿丰新宇玖加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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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依法受理原告广西浦北县山泉官垌鱼产销专业合作社诉被告广西桂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广西南宁亿丰新宇玖加壹农牧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桂0103民初11395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3月26日8时30分在本院第13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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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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