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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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华清理德咨询中心与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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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京民申3179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再审申请人-北京华清理德咨询中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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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9-01 | 2021-09-18 |
2 |
杭州网兰科技有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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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津民终573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上诉人-杭州网兰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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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8-24 | 2021-09-03 |
3 |
厦门日月谷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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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津民终57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上诉人-厦门日月谷温泉渡假村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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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8-24 | 2021-09-03 |
4 |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胡彦斌肖像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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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沪02民终5957号 | 肖像权纠纷 |
上诉人-胡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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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8-17 | 2021-09-06 |
5 |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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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津民终575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上诉人-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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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7-07 | 2021-07-19 |
6 |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与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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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京民再4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再审申请人-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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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6-08 | 2021-06-17 |
7 |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黑龙江有点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权一案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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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01执恢152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黑龙江有点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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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5 | 2021-05-31 |
8 |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哈尔滨功章实业有限公司侵权一案结案通知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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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01执1359号 | 其他案由 |
当事人-哈尔滨功章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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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5 | 2021-05-31 |
9 |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杨曦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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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02民辖终85号 | 劳动争议 |
上诉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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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13 | 2021-05-16 |
10 |
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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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沪0110民初18228号之一 | 肖像权纠纷 |
原告-胡彦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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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2021-04-30 | 2021-09-04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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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津03知民初236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达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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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19-12-29 |
2 | (2019)津03知民初201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海南海航地产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海航地产控股(集团)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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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19-12-29 |
3 | (2019)津03知民初161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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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19-12-29 |
4 | (2019)津03知民初215号 | -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中信健康(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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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19-12-29 |
5 | (2019)津03知民初199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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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19-12-29 |
6 | (2019)津03知民初186号 | -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万润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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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19-12-29 |
7 | (2019)津03知民初195号 | -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黑龙江北方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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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19-12-29 |
8 | (2019)津03知民初82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宜保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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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19-12-29 |
9 | (2019)津03知民初196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动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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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19-12-29 |
10 | (2019)津03知民初228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伊人瑜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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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G64 | 2019-12-29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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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粤0306执恢446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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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6执恢446号 | -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当事人- 深圳市鑫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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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306执恢446号深圳市鑫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侵权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8)粤0306执10720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2月25日向本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9)粤0306执恢44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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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2 |
2 |
(2017)粤0305民初14965、14969、14979号撤诉裁定…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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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5民初14965、14969、14979号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铭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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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告(2017)粤0305民初14965、14969、14979号北京铭软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你方、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系列案,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粤0305民初14965、14969、14979号民事撤诉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本系列案各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本院减半收取为各案人民币25元,由原告负担。本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当日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十一月七日联系人:黄宇鑫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26号1004办公室联系电话:0755-8660822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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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7 |
3 |
(2018)川0107民初8841号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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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07民初8841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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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7民初8841号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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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
4 |
(2018)川0107民初8843号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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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07民初8843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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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7民初8843号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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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
5 |
(2018)川0107民初8846号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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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07民初8846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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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7民初8846号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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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
6 |
(2018)川0107民初8843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开庭传票等文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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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07民初8843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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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7民初8843号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删除并停止使用侵权作品;2、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与合理开支8000元;3、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1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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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
7 |
(2018)川0107民初8841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开庭传票等文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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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07民初8841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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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7民初8841号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删除并停止使用侵权作品;2、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与合理开支8000元;3、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1月15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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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
8 |
(2018)川0107民初8846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开庭传票等文书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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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川0107民初8846号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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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的(2018)川0107民初8846号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删除并停止使用侵权作品;2、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与合理开支8000元;3、被告成都米米乐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19年1月1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判决。特此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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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
9 |
(2018)粤03民终13663号裁定书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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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民终13663号 |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
当事人- 上海恭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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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民终13663号上海恭明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你司因与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5民初1730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因你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民终136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为:本案按上诉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天,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一八年十月九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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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
10 |
(2018)粤0306执10721号公告(执行通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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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6执10721号 | 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
原告- 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小二郎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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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6执10721号深圳市小二郎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汉华易美(天津)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17)粤0306民初9814-981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7月2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18)粤0306执1072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八月二日 收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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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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