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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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莫丽华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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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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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甘秋能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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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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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唐敏等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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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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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朱红林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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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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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王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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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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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贺道忠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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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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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刘友名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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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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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黄锦枝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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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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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黄锦枝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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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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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张宏伟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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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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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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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9)皖民终115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上诉人- 黄山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丁劲松 被上诉人-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及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中新房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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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G22 | 2020-07-07 |
2 | (2018)皖02民初60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被告- 安徽金鼎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黄山金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丁劲松 中新房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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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 G1G4中缝 | 2018-10-23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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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皖0203民初788号许明旺、李娟、朱金山、田翠翠、广州砼发建材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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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3民初788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被告- 田振迪 田翠翠 李娟 广州砼发建材有限公司 许明旺 朱金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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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3民初788号许明旺、李娟、朱金山、田翠翠、广州砼发建材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与被告许明旺、李娟、朱金山、田翠翠、广州砼发建材有限公司、田振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起诉: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偿还全部欠款911504.28元,逾期罚息及复利5029.4元(仅计算至2022年1月27日,应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共计916533.68元;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的实现债权费20000元及本案的诉讼费用;3、判令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一、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追加被告申请书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联系人:张瑜联系电话:0553-481712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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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5 |
2 |
(2022)皖0203民初1027号钱训华、罗敏、恽峰、陈波、顾华锋、邵珍文、陆炜、陈建光、钱正军、福建砼谘运输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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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3民初1027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被告- 邵珍文 钱正军 恽峰 陆炜 福建砼谘运输有限公司 陈波 钱训华 罗敏 顾华锋 陈建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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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3民初1027号钱训华、罗敏、恽峰、陈波、顾华锋、邵珍文、陆炜、陈建光、钱正军、福建砼谘运输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与被告钱训华、罗敏、恽峰、陈波、顾华锋、邵珍文、陆炜、陈建光、钱正军、福建砼谘运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起诉: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偿还全部欠款1500710.01元,逾期罚息及复利9920.53元(仅计算至2022年2月20日,应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共计1510630.63元;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的实现债权费20000元及本案的诉讼费用;3.判令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被告九、被告十对被告一、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联系人:陈利利联系电话:0553-483288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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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 |
3 |
(2022)皖0203民初1026号恽峰、陈波、钱训华、罗敏、顾华锋、邵珍文、陆炜、陈建光、钱正军、福建砼谘运输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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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3民初1026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被告- 邵珍文 钱正军 恽峰 陆炜 福建砼谘运输有限公司 陈波 钱训华 罗敏 顾华锋 陈建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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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3民初1026号恽峰、陈波、钱训华、罗敏、顾华锋、邵珍文、陆炜、陈建光、钱正军、福建砼谘运输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与被告恽峰、陈波、钱训华、罗敏、顾华锋、邵珍文、陆炜、陈建光、钱正军、福建砼谘运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起诉:1.判令被告一、被告二立即偿还全部欠款1595550.84元,逾期罚息及复利7266.99元(仅计算至2022年2月20日,应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共计1602817.83元;2.判令被告一、被告二承担本案的实现债权费20000元及本案的诉讼费用;3.判令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被告九、被告十对被告一、被告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四月六日联系人:陈利利联系电话:0553-483288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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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 |
4 |
(2022)皖0203民初464号陈海洋、李士梅、吴庆辉、肥东县龙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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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3民初464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被告- 肥东县龙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李士梅 陈海洋 吴庆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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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3民初464号陈海洋、李士梅、吴庆辉、肥东县龙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起诉:一、判令被告一立即偿还全部欠款236007.83元,逾期罚息及复716.56元(仅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应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共计236724.39元;二、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实现债权费10000元及本案的诉讼费用;三、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十日联系人:肖迹联系电话:0553-483266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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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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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3民初312号王娟娟、吴庆辉、张燕、肥东县龙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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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皖0203民初312号 | 借款合同纠纷 |
原告-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 被告- 张燕 肥东县龙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王娟娟 吴庆辉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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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公告(2022)皖0203民初312号王娟娟、吴庆辉、张燕、肥东县龙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与被告王娟娟、吴庆辉、张燕、肥东县龙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弋江支行起诉: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全部全款440125.17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113.92元(仅计算至2021年12月31日,应计算至实际还款日),共计442239.09元;2、判令被告一承担本案的实现债权费10000元及本案的诉讼费用;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案件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联系人:唐胜联系电话:0553-4832613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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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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