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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微耀商务

    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在业
    •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黄石路天云街35号101房自编1号
    • 简介:-
    • 法律诉讼 2
    • 法院公告 0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2

    法律诉讼2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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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粤0111执9412号 合同纠纷

    申请执行人-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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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8-25 2021-01-13
    2

    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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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 合同纠纷

    原告-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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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2020-01-15 2020-06-18

    法院公告0

    暂无信息 暂无法院公告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2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原告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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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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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向原告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使用费30000元;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向原告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自2018年7月16日起以3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并以30000元为限);三、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判决第一、二项中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你方需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前往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民四庭联系方式:020-83007509联系人:林艾婧、傅奎显530348352020-01-1714:39:32:256(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原告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有限公司,判决,公告,被告,广州市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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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6
    2

    (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原告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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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 合同纠纷

    原告- 粤民初号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当事人- 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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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公告(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本院受理的(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原告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将于2019年12月31日9时00分于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七日经办人:林艾婧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68号民四庭联系电话:83008337528681952019-10-1713:58:39:0(2019)粤0111民初22765号原告广州微耀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千禧安康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告,开庭,依法,广州市,广州1153318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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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17
    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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