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
1 |
青海腾迪商贸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03财保621号 | - |
申请人-青海腾迪商贸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1-10-09 | 2021-10-12 |
2 |
威海冰慧装饰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豫1628民初5379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威海冰慧装饰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鹿邑县人民法院 | 2021-09-28 | 2021-10-09 |
3 |
韩恩杰、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新31民终1549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韩恩杰 收起
...
展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9-24 | 2021-09-28 |
4 |
贵州膏泽恒筑建材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03执保1106号 | 申请保全案件 |
申请人-贵州膏泽恒筑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1-09-23 | 2021-09-26 |
5 |
刘全贵、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82执4137号 | 其他案由 |
申请人-刘全贵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 | 2021-09-17 | 2021-09-29 |
6 |
贵州膏泽恒筑建材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03财保577号 | - |
申请人-贵州膏泽恒筑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1-09-09 | 2021-09-18 |
7 |
兰州新区圣厦建材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03财保364号之一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申请人-兰州新区圣厦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1-09-07 | 2021-09-26 |
8 |
贵州国俊腾龙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03财保570号 | - |
申请人-贵州国俊腾龙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1-09-07 | 2021-09-09 |
9 |
浏阳市兴亚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03执保956号 | 申请保全案件 |
申请人-浏阳市兴亚混凝土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1-08-30 | 2021-09-18 |
10 |
耒阳市鲁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
展开
|
(2021)湘0103民初6898号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耒阳市鲁辰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2021-08-26 | 2021-09-29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
1 | (2018)桂0602民初1297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原告- 蒙启敢 被告-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广西分公司防城港口岸联检大楼项目部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广西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 G124 | 2020-09-30 |
2 | (2017)最高法民再19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 济宁金丰混凝土有限公司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徐州苏安分公司 湖南建总徐州苏安分公司金兴商贸城工程项目部 湖南建总徐州苏安分公司第三工程处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六版 | 2020-05-23 |
3 | - | 合同纠纷 |
原告-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被告- 李华 淮北恒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沈绍龙 李美娟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G43 | 2020-04-19 |
4 | (2017)湘01民终8927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淮北恒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李华 淮北恒基鸿运置业有限公司 李美娟 沈绍龙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G13 | 2019-07-05 |
5 | (2019)桂0312民初208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李林海 被告-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汤立志 收起
...
展开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 | G29 | 2019-05-28 |
6 | - | - |
被告- 沈绍龙 收起
...
展开
|
开庭传票 |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二、三版中缝 | 2019-01-23 |
7 | (2018)内2502民初93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王燕 被告- 江晓华 赵振兴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陕西第二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G56 | 2019-01-20 |
8 | (2018)内2502民初938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 赵金贵 被告- 江晓华 赵振兴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陕西第二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G03 | 2019-01-20 |
9 | (2018)内2502民初937号之一 | 合同纠纷 |
原告- 陈平 被告- 江晓华 赵振兴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陕西第二分公司 收起
...
展开
|
裁判文书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G55 | 2019-01-13 |
10 | (2016)粤1323民初2848号 | - |
被告- 兴运(惠州)银燕花园房产有限公司 左崇德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收起
...
展开
|
更正 | 惠东县人民法院 | G89G92中缝 | 2018-11-22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
1 |
(2020)粤0115执5611号之二杨守临与陆卫平、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15执5611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杨守临 被告- 陆卫平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15执5611号之二陆卫平:关于杨守临与陆卫平、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1民终22758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本院无法以其他方式向被执行人陆卫平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被执行人陆卫平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15执5611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内容:解除本案对被执行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特此公告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七日经办人:徐飞勇电话:020-83007133送达人:李楚泽电话:020-83007133536239402020-10-2717:38:13:959(2020)粤0115执5611号之二杨守临与陆卫平、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陆卫平,公告,建工,集团1153373 收起
...
展开
|
2020-10-27 |
2 |
(2020)云0111民初14233号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11民初1423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昆明市五华区小菊建材经营部 被告- 沈栋 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昆明荣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璞道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14233号云南璞道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栋、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昆明荣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昆明市五华区小菊建材经营部诉被告云南璞道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栋、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昆明荣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如下: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云南璞道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货款总计125000元,且以此为基数按照银行市场贷款利率从延期支付欠款之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14620.83元(从2018年1月7日至2020年9月1日);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沈栋对诉请一中的欠款总额75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被告昆明荣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告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诉讼请求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9000元、保全费、担保费、公告费等由全部被告承担。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被告云南璞道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栋、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昆明荣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送达法律文书,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0)云0111民初1423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答辩权利。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20年12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小板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20-10-13 |
3 |
上诉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陆卫平、杨守临、原审被告范锦华、陆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8029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陆卫平 杨守临 范锦华 陆平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8029号范锦华:上诉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陆卫平、杨守临、原审被告范锦华、陆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5民初39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80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23890元,由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9-17 |
4 |
(2020)云0111民初1995号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11民初1995号 | 劳务合同纠纷 |
原告- 袁熙 被告- 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沈栋 昆明荣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1995号沈栋:本院受理原告袁熙诉被告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沈栋、昆明荣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依法作出(2020)云0111民初199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为:准予原告袁熙撤回对被告沈栋、昆明荣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现依法向沈栋公告送达本案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7-31 |
5 |
上诉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叶飞龙及原审第三人陆平、陆卫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2471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叶飞龙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2471号陆卫平: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叶飞龙及原审第三人陆平、陆卫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247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2020)粤01民终2471号民事裁定书中落款处的“审判员茹艳飞”补正为“审判员刘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O年五月七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5-07 |
6 |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叶飞龙及原审第三人陆平、陆卫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2471号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叶飞龙 收起
...
展开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1民终2471号陆卫平: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叶飞龙及原审第三人陆平、陆卫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1民终247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一、本案按上诉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5民初702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及一审案件受理费负担的决定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5民初702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准许被上诉人叶飞龙撤回对上诉人广船国际有限公司的起诉。二审案件受理费3135元,减半收取1567.50元,由上诉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O二O年五月六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5-06 |
7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陆卫平、范锦华、陆平、杨守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8029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陆卫平 范锦华 陆平 杨守临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8029号范锦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陆卫平、范锦华、陆平、杨守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5民初396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7月13日8时45分-10时在第83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四月二十三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4-23 |
8 |
(2020)云0111民初1995号 收起
...
展开
|
(2020)云0111民初1995号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原告- 袁熙 被告- 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沈栋 昆明荣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收起
...
展开
|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云0111民初1995号沈栋、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袁熙诉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沈栋、昆明荣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对沈栋、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沈栋、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4-21 |
9 |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与叶飞龙、陆平、陆卫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2471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上诉人-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船国际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 叶飞龙 陆平 陆卫平 收起
...
展开
|
(2020)粤01民终2471号陆卫平: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与叶飞龙、陆平、陆卫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5民初702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4月28日8时45分-10时在第83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二O二O年二月二十四日 收起
...
展开
|
2020-02-24 |
10 |
(2018)粤0115民初3960号原告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陆卫平、范锦华、陆平、杨守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收起
...
展开
|
(2018)粤0115民初3960号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原告- 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陆卫平 范锦华 陆平 杨守临 收起
...
展开
|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115民初3960号范锦华:本院受理原告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陆卫平、范锦华、陆平、杨守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原告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就(2018)粤0115民初396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原告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上诉请求:一、撤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115民初3960号《民事判决书》;二、判令被上诉人一(陆卫平)向上诉人返还超付的工程价款17015078.81元(若工程尾款能全部收回、农民工保证金及法院冻结款能全部退回原告,原告已超付陆卫平的工程款6813397.78元+杨守临与陆卫平串通通过诉讼套取的资金10201681.03元);三、判令被上诉人二(杨守临)在10201681.03元(债权款项本金9316816.39元及利息884864.64元,利息暂计至2019年9月19日,此后另计)的范围内就上诉人超付被上诉人一(陆卫平)的工程款承担连带返还责任;四、判令本案一、二审诉讼费、鉴定费由被上诉人(陆卫平、杨守临)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二○一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主审法官:刘国恒电话:020-39911208送达人:游佳男电话:020-39911208529402332019-11-2617:14:43:651(2018)粤0115民初3960号原告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陆卫平、范锦华、陆平、杨守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陆卫平,杨守临,公告,被上诉人,原告1153373 收起
...
展开
|
2019-11-26 |
邮箱
电话
公司简介
企业联系方式
关注公众号,免费查看企业全部联系方式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满商公司网」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