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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弗莱迪

    重庆弗莱迪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
    • 官网:-
    •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亚太路9号5幢35-1
    • 简介:-
    • 法律诉讼 1
    • 法院公告 1
    • 失信被执行人 0
    • 送达公告 1

    法律诉讼1

    序号 案件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审理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1

    陈兴燕与重庆特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弗莱迪实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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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6民初1696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陈兴燕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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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2018-03-13 2018-03-20

    法院公告1

    序号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公告类型 法院 刊登版面 刊登日期
    1 (2017)渝0106民初1696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陈兴燕 被告- 重庆弗莱迪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特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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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案件开庭传票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2017-12-06

    失信被执行人0

    暂无信息 暂无失信被执行人

    送达公告1

    序号 公告名称 案号 案由 案件身份 详情 发布日期
    1

    (2017)渝0106民初1696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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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渝0106民初16964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 陈兴燕 被告- 重庆弗莱迪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特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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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2017)渝0106民初16964号重庆弗莱迪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兴燕与被告重庆弗莱迪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特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重庆弗莱迪实业有限公司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3月9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7年12月06日上传日期:2017年12月06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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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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