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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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蜂王(石狮)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与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陈世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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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闽0581民初1385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六蜂王(石狮)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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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人民法院 | 2021-03-02 | 2021-04-09 |
2 |
林金海与福建新华夏建工武汉有限公司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申诉、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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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渝民申46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林金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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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21-03-02 | 2021-04-07 |
3 |
胡秀海、谢言亮等与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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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6民初175号 | 合同纠纷 |
原告-胡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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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1-26 | 2021-01-22 |
4 |
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与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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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渝01民终11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上诉人-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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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14 | 2020-09-02 |
5 |
厦门诚立达贸易有限公司与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洪秋霖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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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206民初5782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当事人-厦门诚立达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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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0-06-12 | 2020-07-21 |
6 |
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与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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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206民初357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厦门天润锦龙建材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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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2020-05-14 | 2020-06-30 |
7 |
赖元山、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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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闽0802执243号 | 劳动争议 |
申请执行人-赖元山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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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 2020-01-21 | 2020-03-04 |
8 |
美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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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8民终1038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上诉人-美华建设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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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0-20 | 2019-11-25 |
9 |
林慧敏与梁元程、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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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213民初305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原告-林慧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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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9-07 | 2019-11-18 |
10 |
林慧敏、梁元程、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其他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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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闽0213财保122号 | 民间借贷纠纷 |
申请人-林慧敏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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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 | 2019-07-17 | 2020-12-24 |
序号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公告类型 | 法院 | 刊登版面 | 刊登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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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渝01民终1168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新华夏建工武汉有限公司 林金海 林仁兴 兰德快 胡家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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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G74 | 2020-09-29 |
2 | (2018)最高法民再23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 长沙市旨新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 福建新华夏建工武汉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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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裁判文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 2018-07-24 |
3 | (2017)最高法民申140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中建三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福建新华夏建工武汉有限公司 林仁心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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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八版 | 2018-01-26 |
4 | (2017)最高法民申1409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再审申请人- 中建三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 福建新华夏建工武汉有限公司 林仁兴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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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八版 | 2017-09-05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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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6)渝0106民初6757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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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渝0106民初6757号 | 买卖合同纠纷 |
原告- 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新华夏建工武汉有限公司 林金海 林仁兴 兰德快 胡家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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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6)渝0106民初6757号福建新华夏建工武汉有限公司、林金海、林仁兴、兰德快、胡家伟: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福建新华夏建工武汉有限公司、林金海、林仁兴、兰德快、胡家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重庆建工建材物流有限公司在法定上诉期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诉求如下:1、撤销(2016)渝0106民初675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刊登日期:2019年09月29日上传日期:2019年09月29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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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
2 |
[裁判文书]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林拥军、胡万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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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581民初1369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建坤 被告- 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 林拥军 胡万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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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林拥军(公民身份号码:3590021968****2011)、胡万岁(公民身份号码:3505811985****2030):本院受理原告江建坤与被告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林拥军、胡万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81民初1369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林拥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江建坤工程款457029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自2016年3月2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二、被告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三、驳回原告江建坤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155元,由被告林拥军、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一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承办法官:张歆歆书记员:许冰冰联系电话:0595-88617507、8861750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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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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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林拥军、胡万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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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闽0581民初1369号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告- 江建坤 被告- 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 林拥军 胡万岁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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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公告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林拥军(身份号码:3590021968****2011)、胡万岁(身份号码:3505811985****2030):本院受理原告江建坤与被告福建新华夏建工有限公司、林拥军、胡万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由于本案无法成功送达被告。现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6)闽0581民初1369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及变更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指定举证期限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江建坤起诉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支付原告工程工资款人民币457029元,及赔偿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其中工程款30万元的利息计算为自2014年3月26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计付,暂计至起诉之日止为33600元;工程款157029元的利息计算为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利率计付),由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2016年10月25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法庭开庭审理。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特此公告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承办法官:张歆歆书记员:许冰冰联系电话:0595-88617507、88617501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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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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