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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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周雯倩、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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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执复546号 | 其他案由 |
复议申请人-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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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12-19 | 2021-01-07 |
2 |
周雯倩、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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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执监114号 | 劳动争议 |
申诉人-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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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12-11 | 2020-01-02 |
3 |
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周雯倩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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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恢997号之一 | 其他案由 |
申请执行人-周雯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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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10-22 | 2019-11-26 |
4 |
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一案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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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304执异340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当事人-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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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9-27 | 2021-06-30 |
5 |
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李江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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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执42320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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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9-03-14 | 2019-05-27 |
6 |
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与李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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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民初1157号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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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8-07-13 | 2018-10-30 |
7 |
周雯倩、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审查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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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执异39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异议人-周雯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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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8-04-09 | 2019-01-01 |
8 |
周雯倩、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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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执11460号 | 劳动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周雯倩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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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7-11-29 | 2018-12-29 |
9 |
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二审行政判决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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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行终3504号 | 其他行政行为 |
上诉人-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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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7-10-13 | 2017-12-28 |
10 |
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时代电器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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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304执7635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申请执行人-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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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17-07-16 | 2019-06-10 |
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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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粤0304民初56057号判决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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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304民初56057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当事人- 深圳市霓思服饰有限公司 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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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粤0304民初56057号李珊、深圳市霓思服饰有限公司:原告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李珊、深圳市霓思服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粤0304民初5605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深圳市霓思服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支付租金240062.01元;二、被告深圳市霓思服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186826.5元;三、被告深圳市霓思服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腾退商铺的占用费34502.35元;四、被告李珊应对上述第一、二、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上述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132元(已由原告预交),由原告负担1209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7923元。该判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court.gov.cn/gg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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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0 |
2 |
(2018)粤0304执42320号执通公告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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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粤0304执42320号 | 租赁合同纠纷 |
原告- 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 被告- 李江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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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公告(2018)粤0304执42320号李江:申请执行人印力商用置业有限公司与你(单位)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18)粤0304民初115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单位)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18年10月25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受理。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本院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18)粤0304执4232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应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至执行完毕之日止。未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履行的,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及本公告送达之日前一年的财产变动情况。拒绝申报或虚假申报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如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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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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