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审理法院 |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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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吴江区盛泽镇金好佳又福多超市、江苏飞鸵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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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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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与兴化市张勇杭州生命世纪华联超市加盟店、泰州市姜堰绿源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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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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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告名称 | 案号 | 案由 | 案件身份 | 详情 |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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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浙0110民初12894号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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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0110民初12894号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原告- 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渝益贸易有限公司 江苏飞鸵食品有限公司 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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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公告(2020)浙0110民初12894号上海渝益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渝益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飞鸵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有效送达诉讼材料,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江西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上海渝益贸易有限公司、被告江苏飞鸵食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饼干”商品上突出使用“猴菇”标识的商标侵权行为;2.判令被告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上述侵权商品;3.判令被告上海渝益贸易有限公司、江苏飞鸵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00万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1年3月2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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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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